(1)獵艷

  “引誘人者,自已被他引誘的人引誘瞭。”

  —尚·佈特希拉(Jean Baudrillard)論John Fowlers著《The Collector》語。

  “女人子固然走到各處去,用她的本身可以征服男人,使男人失去名利的打算,轉成膿包一團,可是同時她也會在這方面被男子所征服,再也無從發展,無從掙紮……說簡單一點,便是她使人愛她,弄得人糊糊塗塗,可是她愛瞭人時,她也會糊糊塗塗。”

  —沈從文:《愛欲》

  策劃瞭三個月的行動,今晚執行。

  事先有周詳的部署,一切都在掌握之中。獵物在預料的時間和地點出現。

  她身T恤牛仔褲,獨自離開傢門夜出,是下手的好時機。

  我埋伏在街角的陰暗處,血脈沸騰,氣喘噓噓,一撲而上,擒獲獵物。

  哥羅芳迅速發揮效力,獵物來不及呼救,撐瞭幾下,就失去知覺,癱瘓瞭,靠在我懷裡。比我想象中容易,我才松一口氣,我也冒瞭一身冷汗。

  我把她摃上停在路邊的小貨車,把她的口和眼睛用強力膠佈封住,把她雙手扳到背後,用手扣鎖住,兩條腿用麻繩緊緊捆縛。我拍一拍她的面頰,搖一搖她的頭,確定她已迷魂,才開車回去。

  這是我的獵物,代號“母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