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书库>野有蔓草>第九十八章:橋歸橋,路歸路

第九十八章:橋歸橋,路歸路

  韓一與林訟師討論官司,提出辦法設計伍傢母子在公堂招認身份。

  林訟師以為一來己方準備證據充足,二來,韓一的法子再高明,府尹準定給閉門羹吃。

  “但凡涉及職務權柄,府尹大人一言不聽。比如判案,先時王府世子犯案,府尹大人因證據齊全,按律處死便處死,多少勛貴出面求情全不中用。韓趙娘子能讓他寬限期限,已極難得。”

  韓一道:“我打算由刑名師爺著手。刑名師爺協理判案要務,必是府尹親信中的親信,在阿野官司上正好、也最說得上話。”

  “這一樣有難處,府尹手下那位刑名師爺從不違逆他東傢性子。那翟師爺忠心耿耿,近來朝裡多嫌府尹處事斷案武斷,他每日逐朝逢人叫屈,替他東傢辯駁。”

  韓一道:“如此,機會更大。”

  原婉然見韓一成竹在胸,心下寧定許多,照舊在升堂前夕,回四喜胡同傢裡預備,等待迎接趙野。

  其餘時候,她都待在田婀娜私宅。

  初時她盤算搬回四喜胡同,田婀娜勸道:“韓大哥替小野哥哥打點官司,這幾日又教軍中召回當差,白日裡常不在傢。嫂子若搬回傢,萬一小野哥哥那對頭趁你落單動歪腦筋,該如何是好?留在我這兒,好歹幾個下人隨時照應。”

  因此她與韓一在田傢住瞭下去,一天天過去,兩人相處日漸自在,眨眼又到瞭升堂的日子。

  府尹升堂便問新證人何在,林訟師應道雖尋著證人,但已身故,原婉然曾找到證人日志簿冊,上頭載明伍乞兒未死,可惜那簿冊為天運夥計毀壞。

  因那幫天運夥計藏匿無蹤,林訟師請來那鄉村遺孀作證,寡婦稟報原婉然確實找上她傢,翻閱過亡夫日志,至於簿冊上寫的什麼,她並不知情;當時她下廚房燒水,不知怎地昏倒瞭,醒來後由原婉然那方人嘴裡知道天運夥計找過麻煩。

  府尹詢問可有與趙野非親非故的人可證明此事。

  林訟師道:“並無這等人證,不過,趙傢已尋得伍乞兒。”他報上盯梢伍大娘一事,因此查得伍乞兒棲身在東王廟,現今化名“吳安”。

  伍大娘在公堂上一徑低頭靜默,不到府尹問話絕不抬頭吭聲,尤其回避趙野所在方向。當林訟師提及伍乞兒未死,她面色蒼白晃瞭晃,及至伍乞兒下落被拆穿,那兩隻眼睛紮在林訟師身上,直要射出箭來。

  “哪有此事?我孩子早死瞭。大人,我孩子早死瞭。”伍大娘嘶聲道。

  府尹輕拍驚堂木,“休得鼓噪,是非曲直本官自有計較。”便吩咐拿人。

  衙役快馬去瞭,將林訟師指稱為伍乞兒的吳安帶瞭回來。

  那伍乞兒瘦成皮包骨,蓬頭亂發精神委靡,必須教衙役架著拖進公堂。他神色慌張,上瞭公堂看瞭伍大娘幾眼,這時伍大娘平靜許多,直挺挺跪在地上,與他四目相觸,隻一眼便扭過頭,好似遇見陌生人一般冷淡。

  伍乞兒便瞥向跪在伍大娘附近的趙野,霎時眼睛瞪圓,隨即回復戰戰兢兢模樣。

  府尹教伍乞兒報上姓名籍貫,伍乞兒陪笑道:“草民姓吳,名安,定州人氏,大人拘提小人,不知為瞭何故?”

  府尹教一旁師爺告知官司詳情,以及趙野一方指稱他乃案中死者伍乞兒。伍乞兒大聲喊冤,請府尹派人去定州詳查他來歷。

  堂下聽審的原婉然看向身旁韓一,伍乞兒以查明身份拖延官司,正合瞭他事先猜測。

  隨同伍乞兒來的還有他所雇下人,那下人稟道他由牙人介紹幹活,隻管日常服侍,並不知東傢來歷。

  府尹跟著問趙野,“你可認得吳安?”

  趙野道:“稟大人,這吳安與當年伍乞兒眉目有幾分相似。”

  伍乞兒大喊:“你生安白造,老子自姓吳,不姓伍。”

  趙野並不理會,向府尹道:“大人,草民打黑擂臺時,曾咬下伍乞兒左耳。”

  府尹派衙役壓住伍乞兒,衙役撥開他垂發一看,果然少瞭一方耳朵。

  “大人,小的耳朵原是讓狗咬瞭。”伍乞兒辯道,提及“狗”字不覺切齒。

  府尹又問伍大娘,可認識堂上這位自稱吳安的男子,伍大娘大聲答道:“不認識,見都不曾見過。”

  林訟師道:“你們日日在東王廟相見,如何不曾見過?——請大人傳喚東王廟殿主上堂。”

  府尹依其所請,那道士早已候在堂外,很快上來,報上東王廟殿主身份,專司看管神殿,負責灑掃殿內,燒香點燭。

  林訟師便指向伍大娘母子,問道:“道長,可認得堂上這兩位?”

  那道士答道:“認得,這位大娘乃本廟香客,近日來,天天進廟拜神,這位男施主則寄住本廟。”

  “道長終日看守神殿,可曾見過這兩位往來?”

  伍大娘見道士上堂,本來咬唇不語,聽到林訟師如此詢問,神情登時有所松緩。

  而那道士答道:“這卻不曾,以貧道所見,這兩位不曾交談過隻字片語。”

  林訟師道:“那麼,這兩位可曾碰過面?”

  “有,每日黃昏,這位大娘進廟燒香,而吳施主亦總在同時出房禮拜,兩人同在一殿。”

  林訟師轉頭問伍大娘,何以方才供稱不曾見過伍乞兒。

  伍大娘道:“我進廟燒香,再說男女有別,自然不在後生傢身上留神。”

  林訟師:“我問過您從前街坊鄰居,您鮮少敬神禮佛,這些日子一反常態日日燒香,難道不為探視寄居在廟裡的兒子,母子倆確定各自安好?”

  “這……我臨老改瞭脾性難道不行?我與吳安同時禮拜不過巧合,要是憑這事便咬定我們是母子,莫不每個與我同殿的男香客全是我兒孫?”

  她這麼一說,堂下聽審的百姓有的發出低笑。

  林訟師便傳物證,幾個漢子抬上一截木柱。

  “大人,這是黑擂臺一截柱子,當年伍乞兒攀爬繩網,曾在柱上留下血手印,請仵作查驗柱上掌紋與那吳安是否相合。”

  伍大娘臉色壞瞭,連忙細看那木柱,不一會兒道:“大人,您別教那訟棍哄瞭去,木柱上幾道手印並不齊全,知道是誰人的?”

  那仵作果然稟報,木柱掌紋雖有幾處與吳安相似,但無法十分確定。

  伍大娘道:“大人,趙野一傢一門心思替趙野脫罪,居然攀指扯淡冤枉好人,大人千萬別上當。民婦隻求幫兒子申冤,萬一害瞭無辜,就是死都不能合眼。”

  那伍乞兒亦連聲喊冤,道:“大人,草民真是吳安,絕不是伍乞兒。堂上叫趙野的這廝,還有告他的老虔婆,草民一個不認識。”

  林訟師道:“大人,我方尚有物證,請傳喚歸有財作證。”

  歸有財上公堂後,證明林訟師隨後遞上呈堂的生死狀屬於伍乞兒。

  此前他聲稱並未留下生死狀,到頭卻拿出趙野那一份,可知伍乞兒的生死狀亦可能猶在。

  韓一便出價,連同賭場那根沾瞭血手印的柱子一並買下,歸有財果然吐出生死狀。

  當年伍乞兒參加黑擂臺猶年少,指紋細小,為求周全,林訟師遞上西洋水晶鏡子讓仵作對照。仵作將鏡子放在指印上,指紋清晰可辨許多,他頭一回見到這等精巧用具,嘖嘖稱奇不已。

  原婉然在堂下說不出什麼滋味,那鏡子乃是趙野生父那方親族供應。薑懷恩日前聯系她,趙野生父已歿,親族那邊意思是,但凡不妨礙律法,趙野打官司要用人,他們便出人;要出錢,便出錢。

  此外,念在血親份上,會給趙野一筆銀子安傢,餘生不愁吃穿,之後雙方橋歸橋,路歸路,不必相認。

  原婉然品出趙野生父親族嫌棄趙野,登時惱瞭,況且彼時已有韓一出謀劃策,她便請薑懷恩代為回絕那些親族的“好意”。

  薑懷恩讓她多考慮一陣子,後來韓一取得伍乞兒的生死狀,指紋卻不好認清,田婀娜提起客人講過西洋水晶鏡子的妙用,不過這等鏡子在大夏數目屈指可數,她思來想去,腆著臉回頭求瞭薑懷恩。

  仵作驗證後,聲言吳安與伍乞兒指紋符合。

  府尹道:“伍門常氏,人證物證俱全,你兒子伍乞兒明明在世,你包庇逃犯,更挾怨誣告趙野,可知罪?”

  伍大娘道:“大人,大人,那吳安和我孩子指紋相同隻是湊巧,吳安無辜。”

  “那吳安不但湊巧與你兒子指紋相同,他們還年歲相當,一般缺瞭左耳。”

  “事有巧合,您上回聽趙野媳婦胡吣,怎地這回不聽我說?大人,人命關天,您不能隨自個兒高興胡亂判案。”伍大娘辯道,伍乞兒亦在堂下喊冤。

  “鐵證如山,容不得爾等狡辯,來人,將伍乞兒送進大牢。”

  衙役依令行事,伍大娘哭道:“大人,牢裡時疫流行,吳安身子骨弱,送進牢裡一準有去無回。大人,您這是枉殺人啊。”

  伍乞兒跟著哭喊:“好個青天大老爺,枉殺無辜,枉殺無辜。”

  衙役要拖走伍乞兒,伍大娘死死抓住伍乞兒衣角,大哭道:“我替自己出怨氣,反倒害瞭別人傢骨肉。大人,我不告趙野瞭。大人,我孩兒的確自個兒摔死,是我氣不忿趙野日子順遂,誣告他殺人。一切罪過都在老婆子身上,不幹吳安的事。”

  堂上亂作一團,府尹喝令衙役按住伍大娘,其他人押走伍乞兒。伍乞兒給拖到堂下,經過聽審百姓,其中一個中年人咦瞭聲。

  “這不是我大侄子嗎?”那中年人頓瞭頓,揚聲道:“大人,我認得這人,他不叫伍乞兒,也不叫吳安。”

  ******

  Ⅰ文裡的水晶鏡子即是放大鏡,古代東漢就有,不過倍數不知道大不大。本來想把鏡子寫成大夏出產,為瞭劇情需要,隻好安上“西洋”,加重突顯它稀有珍貴。

  關於木柱上驗掌紋這件事……掌紋比指紋粗長好辨認,但手掌沾血,印在可適合作柱子用途的那類木材上,究竟能不能清晰顯示,我找不到資料,實驗隻能做到指紋印在木板上,確定用肉眼或放大鏡都分辨不出紋路。總之,這節姑且存疑

  Ⅱ這章我預估最晚今天下午能完稿,沒想到爆字數(′;︵;`)

  現在先上這叁分之二,晚些補上剩下的部份

  Ⅲ如果順利,明天應該會開臉書粉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