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五點起床,煲上一鍋蟹粥,主人有時候喜歡黃魚面,要起得更早一些,料理那些空運來的江南小魚。
主人向來討厭油煙味,服侍她起床前要先洗澡,然後四肢著地,爬到她身邊。主人心情好的時候會勾起他頸間的銀鏈,牽著他下樓,但大多時候她隻會不耐煩地將他踢開,叫他滾遠一點。
今天的主人心情一般,不算好也不算壞,一個眼神都不給他,自顧自地散步下樓。其實這種時候他最難過,明明她每次踢人的時候都收斂瞭力氣,打人一點都不疼。
今天的主人有些迷糊,即將落地時腳下一空,他撲過去抱住她,生生用後背挨瞭那一下,那一瞬間他五官都皺到瞭一起,懷中的主人溫軟,安然無恙,連塊皮都沒蹭破。
就沖打扇巴掌時的那個手勁,他知道應該沒什麼大礙。
未經主人允許擅自觸碰主人的身體要受到懲罰,主人也隻是按照規則做事罷瞭。你看,她其實也不忍心的,吃早餐的時候還從盤裡撕瞭兩塊雞肉放在手心,喚他來吃,還溫柔地揉瞭揉他的腦袋,當做嘉獎。
早餐後,主人給他的水盆裡添滿牛奶後離開瞭,他蹲在巨大的落地玻璃前望著車子越走越遠,直到再也看不見。
他喜歡主人,主人是他的一切,隻是主人的生命裡不隻有他。
曾幾何時,他還是和主人住在一起的,隻是有個年輕男人總是惡狠狠地盯著他,有次還趁著主人不在,把他按在泳池裡,不讓他起來。
自從那次快要死掉之後,主人就把他養在瞭別處,偶爾過來。
其實他一點都不想和主人分開,他可以更識趣一點,也可以在男人出沒時躲起來,因為即使主人每天都很忙,每天都要召喚不同的男人,他也想能看見主人。隻可惜主人沒有答應他,因為主人說,那個年輕男人要一直住在傢裡,他很厭惡自己,所以隻能把他送走。
在空蕩蕩的房子裡,他掰著手指頭細算,是被男人溺死前日日見主人,還是病死前每月見兩次主人,和她相處的時間更多。
這道題太難瞭,因為他不知道自己還能活多久。
是的,他有病,是癌癥,夜裡痛的睡不著覺,隻有主人在時會施舍他幾顆藥。
匍匐在地上舔幹凈,就能不用皺眉地過上一宿。
他是主人從島上帶回來的,那樣閉塞的地方,她就是光。他是個流浪瞭太久的落魄畫傢,窮困潦倒,一文不名,是主人讓他有瞭棲身之地,給他肆意繪畫的自由,隻有在畫畫的時候,他才不用當狗。
他畫夜色,畫星空,畫花園裡的玫瑰,但畫的最多的還是人。
他畫人隻畫她,面無表情的,眉頭微蹙的,粉面含嗔的,畫中的她看天,看地,看海,看雲,唯獨不看他。他把自己卑微的心願寫在畫佈上,主人隻是輕輕的瞟他一眼,無喜無悲。
此生最大的妄念,大概就是他偷偷在她的小像旁邊,添上瞭自己。
那張畫他小心翼翼地藏起來,最後不翼而飛。他誠惶誠恐地偷瞧主人的臉色,看瞭幾番都什麼也猜不出,隻是被結結實實地餓瞭叁天,直到奄奄一息才喂他一碗水,仿佛在嘲笑他的不自量力。
是啊,他怎麼敢呢。
主人每個月肯定有一天會來,那就是股東大會的前一天。而他存在的意義也在於此,如果不是因為他長得像賀伯勤,主人才不會多看他一眼。
那一天他會穿上西裝,扮成一個人,她會挽著他的手臂走進那棟摩天大樓,開一場他聽不懂的會議。他什麼都不需要做,隻要坐在正中的主位就好。有時候他會覺得那些話和自己隔著一層毛玻璃,隻要打碎就會知道什麼,但往往到瞭緊要關頭就會戛然而止,等再醒過來,他依舊是那個庸才。
不過庸才天才都已經不重要瞭,因為每到那天,主人總會給他一些特別的獎勵,他們會在外面用餐,或者一起去海邊走一走。
他不需要擔心自己的身份被人戳穿,因為她會擋在他身前,把一切事情處理妥當。
每個月的那一天,他會覺得自己久違的,成瞭一個人。
他也真的好羨慕那個男人,主人一定很愛他,才會在全世界尋找他的替身,讓所有人都以為他還活著。隻可惜他隻是一個贗品,一個低劣的仿冒品,經過整形醫師的千刀萬剮,才能做到九分像。
但仿冒的他能得到她的一絲目光流連,於他而言就已經是全然的滿足。畢竟自己已經不年輕瞭,又笨手笨腳,主人不嫌棄他就已經足夠寬仁。
他不能貪心。
畢竟他命不久矣,這樣一個有今天沒明天的人,能多看一眼主人就已經知足。
隨著時間的流逝,病情反反復復。
他死於五年後的除夕。
原來什麼都不會,那樣笨拙的人,竟然也學會瞭包餃子。
薄皮大餡,褶皺均勻,圓鼓鼓的喜人,大概能惹得眾人垂涎。
他撂下未接通的電話,有些無奈地笑瞭笑,繼續捏起來,“總是要來的,叁十不來,初一也會來,要不然就是初二、初叁……”他可以多包一些凍起來,冰箱很大,能放下不知多少屜。
或者……等主人來時,再包些新的也來得及?
當天夜裡,海面上煙花次第,他的病情陡然惡化。
彌留之際,往事走馬燈一般浮現在眼前,他看到瞭很多不屬於“自己”的畫面……等他終於意識到什麼的時候,那道白光已經將他籠罩其中。
他用盡最後的力氣揚起一抹笑,眼角流下一顆淚。
原來如此……
這一生那麼漫長,終於要結束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