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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三十章 我是歌手!

  李萬姬跟周鉉哲現在正在通過監控攝像頭看鄧紫棋簽約,這還是經由周鉉哲他們刪減修改過的最終合約,李萬姬最先拿出來的可比這個過分多瞭,近乎是卡住瞭每一條紅線。

  看著久久不簽字的鄧紫棋,一旁看瞭好一陣戲的李萬姬是面帶譏諷道:“所以說你們平時真的是對這些藝人太好瞭,這樣的合約還有什麼好考慮的,雖然有些天賦,但歸根結底隻是一個新人,還真有些不識抬舉。”

  原本李萬姬覺得這樣“豐厚”的合約一出,是考慮都不會考慮的直接簽字,隻要老老實實聽話配合,最後就算出不瞭頭,七年時間至少也能拿到三千萬以上的酬勞,就這點來說他們經紀公司的風險跟成本也是很大的。

  算上資源跟其他方面的很多投入,如果捧不紅,沒有達到他們理想中的效果,這樣的七年長約至少會有上億人民幣的損失,我投瞭這麼多錢,想要在你身上賺個三五億很過分嗎?

  我們打開門做生意是為瞭賺錢,又不是開善堂的,如果什麼都替你考慮,那我們不就成瞭下一個滾石瞭嗎?

  昔日的華語流行樂巨頭滾石唱片是怎麼被破產清盤的,李萬姬還是非常清楚的,所以是對這樣“寬厚”的作風一臉的不屑,這份合約中的好多條都還是她強烈要求必須保留下來的,不然更寬松。

  雖然知道鄧紫棋很容易火,而且是爆火,但到瞭周鉉哲現如今的這個層次也不是真需要靠那麼幾個頂流藝人帶飛,不存在的,他自己就是整個華娛圈最大的IP,所以真要不識抬舉那就算瞭。

  其實鄧紫棋也是在賭,是有賭的成分在裡面,主要是昨晚的經歷太夢幻瞭,讓她是有瞭將遇良才的錯覺,現在一看,還真就隻是覺得她有潛力,可以簽下來培養,並不是真的非常重視她,非她不可。

  認清現實的鄧紫棋雖然有些不甘,但還是老老實實的簽下瞭自己的名字,以後包括她的藝名這些是全都成為瞭合約的一部分,如果提前違約,不但是所有歌曲版權,包括藝名也都會被公司直接收走,不允許她單獨使用,更不能商業開發。

  2011年3月《我是歌手》在韓國播出後,受到當時的韓國總統李明博大力褒獎,並且是讓多個沉寂已久的實力唱將的演藝事業枯木逢春,在韓國幾乎將本地歌壇重新洗牌。

  在節目播出的那段時間,近乎是每期節目中由七個知名歌手演唱的七首歌都能成功雄踞韓國那邊的所有音樂排行版,以至於其他的那些唱片公司是聚集到瞭一起聯名抗議,認為《我是歌手》這檔節目大大擾亂瞭他們韓國流行音樂的生態環境,讓偶像團體們無處逃生。

  2012年9月湖南衛視制作人洪濤在繼續制作節目《百變大咖秀》的同時,開始進行新的項目選擇,是一眼看中瞭這檔海外節目,10月《中國好聲音》橫掃中國電視熒屏,湖南衛視高層指示“上《我是歌手》,準備期兩個半月,一月就播”。

  《我是歌手》引進後的第一季,湖南衛視無論是從節目形式,歌手設置以及主持經紀人模式,甚至是歌手所在的房間設置都完全照搬,幾乎未做任何修改,最後自然是成功爆火。

  現在這檔節目的版權是在李萬姬手裡,本身也在考慮跟三大衛視之間的哪一傢合作,湖南衛視那邊原本是最有可能達成合作的,現在就要慎重考慮一下瞭。

  所以制作時間應該是沒有太大的差別,還是明年年初就會上,但合作衛視就不一定還會是湖南衛視,可能會是東方衛視,又或是浙江衛視。

  而鄧紫棋跟金泰妍,還有圈內的一些老牌實力唱將,會成為第一季的參賽選手,日本那邊到時候也會派出非常厲害的歌手參賽,所以是有瞭點中日韓三國爭霸的味道在裡面,預計會比原版更有市場跟賣點。

  也正是因為遲早都要打造類似的PK綜藝,選秀綜藝,所以周鉉哲才有瞭簽約優秀女歌手的想法。

  明知道節目可以把一些回鍋肉再次捧紅,具有很高的經濟效益,我們本身就是做這個的,那我為什麼要給他人做嫁衣?

  別以為你提攜瞭某些人,在他們落魄的時候拉瞭他們一把他們就知道感恩,感恩的有,但白眼狼更多,所以最好的選擇還是一紙合約,少談點個人感情,多講點市場經濟,這才是真正的做生意。

  成功簽下鄧紫棋後,古麗加娜提就帶著鄧紫棋去專門的小型放映室跟娜紮她們一起看起瞭《我是歌手》韓版。

  原本李沁是有些想要上去試水的,現在就不好說瞭,不過她也可以試試,畢竟她唱的不夠好也沒人會多說什麼,反正她又不是專業歌手。

  《我是歌手》最大的特色就是可以“老歌新唱”,很多時候很多歌手不是本身實力不夠,而是因為很多原因接觸不到那些非常優秀的好歌。

  類似《我是歌手》這樣的節目是打破瞭這樣的生態格局,直接是讓所有參賽選手隨意挑選改編那些已經出現過本身拿到版權的歌曲,讓他們隨意演唱。

  這樣的結果自然是造成瞭經典重現,最好的聲音加最經典的歌曲,自然是能超越那些僅僅隻是外形出眾的偶像團體。

  同時因為版權方面的一些問題,行業巨頭跟一線上星衛視背書也非常重要,不然憑什麼你給我一點錢我就必須要把我自己的代表作經典歌曲拿給其他人亂唱,最後是顛覆我的版本?這合理嗎?這就是在砸我的飯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