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书库>黑金教父>第四十四章:對沖基金

第四十四章:對沖基金

  阮成晉的失蹤並沒有在充斥著罪惡的聖保羅掀起什麼波瀾,這個城市平均每年都有五千人死於暴力犯罪,而警方的破案率還不到百分之二十,兇手歸案率更是低的離譜。更何況阮成晉本身就是聖保羅警方通緝在案的人物,警方對這種黑道分子根本懶得理會死活。

  相對於外界的平靜來說,阮成晉的失蹤卻在越南幫內部掀起瞭軒然大波。盡管莫裡奧之前對Coco'M按摩店的襲擊很迅捷,現場也沒有留下什麼證據,但類似這種幫會之間的爭鬥總是免不瞭要走漏消息,更何況在襲擊瞭Coco'M之後,得到瞭李再安許可的斯帕達羅便迫不及待把手伸進瞭皮尼亞克大街,本著誰受益誰主謀的原則,越南幫自然將這筆賬算到瞭莫裡奧的頭上。

  單從實力上來說,作為亞裔幫會之一的越南幫是無論如何也無法與莫裡奧這樣的販毒組織相提並論的,但阮成晉的失蹤,卻逼迫的越南幫不得不硬著頭皮將這場戰爭繼續下去,否則的話,繼阮成晉之後的幫會首腦將無法控制整個幫會,再進一步說,討不到一個說法,越南幫甚至沒辦法繼續在自由區立足。

  因此,在之後的一段時間裡,越南幫與莫裡奧下屬的中心區分部之間展開瞭持續的爭鬥,雙方雖然沒有組織成規模的火並,但卻小動作不斷,彼此互派殺手,互相襲擊,僅僅是斯帕達羅本人,就在一個月的時間裡遭遇瞭四次槍手襲擊,兩個保鏢在襲擊中喪生。

  莫裡奧的還擊也毫不含糊,派出大批槍手去砸越南幫的場子,他們的人數和火力全面占據優勢,很多越南幫的武鬥派幹部,在沖突中被亂槍打死。

  在成功挑起瞭莫裡奧與越南幫之間的明爭暗鬥之後,李再安倒像是成瞭沒事人一樣,除瞭暗中對斯帕達羅的行為給予支持之外,他再次將更多地精力放在瞭對沖基金的創辦上。

  巴西的司法效仿的是葡萄牙那樣的大陸法系,但在很多的經濟政策上,卻是效仿的美國,相比起歐洲國傢來,在巴西申請一傢免責的對沖基金並不是多麼困難,唯一的遺憾便是稅賦的征收率要比美國同類基金更高一些。

  就在Coco'M縱火案發生後的第三周,警方還沒有對這起案件給出一個具體說法的時候,李再安便在科裡亞的幫助下,通過瞭巴西中央銀行聖保羅分行以及聖保羅銀行的復核——與美國在次貸危機前的情況一樣,巴西沒有專門的金融監管服務機構,也沒有所謂的證監會,巴西利亞用來監控國內證券、投資市場的主要部門就是央行。

  因此,一傢投資性基金的創立,除去報稅之類的關卡之外,最主要的就是通過央行以及托管銀行的資質復核,隻要通過瞭,基本上就可以宣佈成立瞭。

  在進入三月的第一個周末,「Pai對沖基金」在被譽為聖保羅金融街的「11月15日步行街」的Heptem大廈12樓宣佈成立,基金法人為巴西籍華人李再興——當然,這隻是李再安的花錢買來的假身份,但如果從移民局抽檔調查的話,卻又能找到這個人的身份資料。不能不說,這就是金錢在資本主義國傢所能體現出來的偉力。

  說起來有些寒酸,整個Pai基金的註冊資金隻有兩百萬美元,在Heptem大廈內,也僅僅租下瞭兩個辦公間,成立當天,公司連個慶祝酒會都沒開,全部的職員加在一起,算上身為基金經理的李再安,也不過隻有四個人:臨時從莫裡奧叫過來的勞蒂尼,她是經理秘書兼打雜;李再安的隨身保鏢史皮,他的工作就是坐在走廊裡睡覺;最後一個則是一位中年婦女,她隻負責打掃清潔之類的工作。話句話說,整個公司能夠做事的就隻有李再安一個人。

  目前公司之所以沒有多少人,一方面是因為新成立,還沒來得及對外招聘,另一方面則是因為李再安還沒考慮增加人手。在他看來,就目前南美地區的整個經濟格局來說,為他這種小型對沖資金的發展提供瞭足夠的養分,他甚至不需要耗費太多的精力,隻需要在貨幣市場上縱跳騰挪一番,就能賺回足夠可觀的利潤。當然,炒匯這種行為在巴西的金融規定中是違法的,而且對公司自身的名譽影響也很大,所以李再安沒打算真的將精力放在炒匯上。

  另外,基金剛剛成立,可以拿來運作的資金隻有不到兩百萬美元,這筆錢看似不少,但實際上一旦進入國際炒匯市場,這麼點錢連點水花都掀不起來,隻能是跟在別人後面撿些殘羹冷炙來吃。

  也許有人會說對沖基金最大的操作手法是高杠桿化的運作,拿一分錢當一塊錢花,但實際上杠桿的運作沒有那麼簡單,對沖基金的錢也是錢,是死物,不可能自己翻番。要想運作杠桿,一是有投資者的風險投資註入,另一個就是有銀行的大數額貸款。而如今的Pai基金才剛剛成立,一沒有名氣二沒有信用度,哪來的什麼杠桿可以運用?

  所以說對於目前的李再安來講,要想在短時間內贏取一定的利潤回報,必須走風險更高、回報更高的路線,針對於此,他首先想到的一個路子就是「定期收益權交易」。

  所謂「定期收益權交易」,實際上與後世各個銀行推出的理財業務差不多,隻不過風險度更高,因為這年頭運作這種金融交易的,本身就是一些成規模的風險投資公司。

  如今才是91年,美國自1933年以來施行的《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還沒有廢除,作為主要金融機構的銀行,還不允許從事高風險的投資行為,金融業與證券業還是兩個隔離的行業。在這個時候,做風投的基金很難從銀行獲得巨額的貸款,有些時候,為瞭能夠籌措資金,同時又不放棄對那些前景看好的企業的股權持有,一些跨國性的風投基金就搞出瞭這種「定期收益權交易」的手段。

  像紅杉基金投資思科公司時,就有思科公司定期收益權交易的出售,其具體方式就是紅杉將自己手中掌握的思科公司股權拿出來,分成若幹份,然後將每份由交易日開始向後一年、一年半或是兩年期間的潛在收益估值賣出。不管哪個公司接下瞭其中一份的交易,那麼當這份收益權到期的時候,無論是思科公司股份上漲所帶來的收益還是股權分紅帶來的收益,都是這傢公司的。

  如此一來,如果當年度思科股份帶來的收益高於收益權估值,那麼多出的部分就是該傢公司的盈利,反之,如果當年度收益低於收益權估值,該傢公司就要承擔差價的損失。這樣的交易不影響紅杉資本對思科公司股權的持有,同時還能在短期內為紅杉籌措到一筆很客觀的流動性資金。

  明眼的人很容易就能看出來,這種收益權的交易風險很大,因為盈利預期的風險有兩個因素,一個是投資的公司本身經營的預期,說白瞭,就是這股份是看漲還是看跌,另一個則是風投公司對股份收益的估價高低。而這種交易形式本身的優勢,則是能讓一些中層的玩傢拿到中意公司的股票。

  舉個例子,還是思科公司的股份,你看好它的行情打算一次吃進一千萬股,這時候問題出現瞭,股市不是你一個人的遊樂場,你看好一隻股份,整個股市中參與交易的人還不知道有多少人看好呢。你有足夠的資金,也有吃進一千萬股的決心,但股市上是否有那一千萬股讓你吃進啊?要是大傢都看好,持股的人死抓著不放,每天股市成交量就五十股,你一千萬股要吃到什麼時候才能吃夠?

  如果任何一傢上市公司的股份都能放量讓人隨便吃進的話,那21世紀的中國就真的無敵瞭,納斯達克上市的哪傢公司買不下來啊。

  在美國廢除《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之後,銀行進入證券行業,各種各樣的金融衍生商品實際上就是在這種收益權的基礎上出現的,大批的風投公司將手中掌握的各公司股權抵押給銀行,由銀行轉成理財項目出售給銀行客戶,這種鏈條式的金融手段,才是風投公司轉嫁風險、銀行謀取暴利的最根本方式。

  李再安有著兩世為人的經歷,前世存留在大腦中的記憶,令他能夠更加自如的規避風險,準確的把握住存在巨大盈利空間的投資項目。而與此同時,如今的巴西連同除古巴外的整個南美,幾乎都是美國人的大後院,美國的投資企業、吸納投資的基金代辦處在巴西幾乎隨處可見,這又為李再安的斂財計劃創造瞭絕佳的外部環境。

  ……

  Pai基金草創,沒有慶祝酒會,沒有齊全的部門,甚至連基本的辦公設施都沒有,可這些在李再安眼裡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已經邁出瞭關鍵的第一步,他手頭上已經有瞭一些投資的方向,而這些所謂的投資方向,就是堆砌在他眼前的那些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