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书库>似幻人生>1、兄妹結婚

1、兄妹結婚

  (陶強,即陶文,被陶義收養後改名為陶大壯。)

  1949年8月4日,南林解放。

  生在舊社會、長在紅旗下的陶大壯與妹妹陶娟,在陶義、王水花夫婦的悉心照料下健康成長。

  陶娟剛滿一歲會走路時,就與陶大壯形影不離。每天不管是吃飯、睡覺,還是玩耍,都在一起,兄妹二人的感情特別好。

  1952年8月中旬的一天上午,陶大壯兄妹與另外幾個小孩玩捉迷藏的遊戲。開始玩得還算順利,在輪到陶娟躲的時候,卻怎麼也找不到瞭。後來,陶義夫婦發動許多人找遍瞭陶村的每個角落,始終不見陶娟的蹤影。

  陶娟失蹤瞭!陶義想,她很可能是被人拐走瞭,不然,怎麼會生不見人,死不見屍呢。

  陶義沒有報案。因為陶娟不是自己親生的,況且是一個賠錢貨。因此,第二天,陶義隻是象徵性地在村子裡找瞭一下,就作罷瞭。隨著時間的推移,此事不瞭瞭之,包括陶義夫婦在內的陶村人很快就都忘記瞭陶娟。

  隻有陶大壯時常想起妹妹,陶娟那可愛的臉龐、瘦弱的身子不時地浮現在他的眼前。直到上瞭初中,每每想起她,都會情不自禁的潸然淚下。

  陶大壯的學習成績一直很好,小學畢業後,考上瞭縣二中。陶義的原則是,隻要大壯能考上學校,就會供他讀下去。

  初中畢業那年暑假,即1963年7月,15歲的陶大壯從縣城回到傢裡,等候錄取通知書。平日除瞭看書,還幫父母做些傢務事。

  8月上旬的一天,陶義對陶大壯說:「大壯,有件事我想徵求你的意見。」

  「爹,你說。」

  「我已經52歲瞭,你娘63歲,我們朝思暮想的就是早日抱上孫子。今年過年後,我打聽到劉傢莊有一個叫劉有福的老漢,傢裡比較窮,獨生閨女14歲,聽說很能幹。」

  「爹,你說這個幹嘛。」

  「沒有別的意思,我想讓她做我的兒媳婦。」

  「你的兒媳婦,那不就是…」

  「就是把她娶來做你的老婆。」

  「我們都還小,爹,你是不是太著急瞭。」

  「剛剛我說瞭,我和你娘都想抱孫子瞭。再說,鄉下有幾個人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到瞭年齡才打結婚證結婚的,不都是十五六歲擺個酒席就算結婚瞭?你滿瞭15歲,已經在吃16歲的飯瞭,找個14歲的老婆沒有什麼不可以的。」

  陶義說的的確是事實,陶村這些年結婚的人當中,最小的一對男的不滿15歲,女的也是14歲。

  陶大壯知道,父親的決定他沒法改變。同時,村裡與他差不多大的小夥子因為沒有考上中學,大部分都結瞭婚。有時候聽到他們說肏屄的美妙滋味,心裡癢癢的,很想嘗試一下,現在機會來瞭,他當然會抓住。隻是,終身大事是不是應該先看看那個女孩的長相、瞭解她的為人後再做決定呢。

  於是,陶大壯對陶義說:「爹,現在是新社會,不太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瞭。要不哪天我去一趟劉傢莊,看看她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女孩。好嗎?」

  陶義說:「你放心,我會為你負責的。其實,我去過兩次劉傢莊。劉有福的閨女的情況我基本弄清楚瞭。她叫劉娟,長得很好看,嘴也甜,很有禮貌,對她爹娘非常孝順。因為傢裡窮,隻讀瞭小學沒上初中,前年小學畢業後就一直在傢幫著爹娘幹農活,而且能吃苦。我相信她一定是個好婆姨、好兒媳。」

  陶大壯說:「既然如此,那就請爹娘做主好瞭,我沒有意見。」

  這事就定瞭下來。第二天,陶義就去劉有福傢下瞭聘禮。

  8月25日,陶義為兒子舉辦瞭一個在當地還算風光的婚禮。參加喜宴的除瞭陶村人和劉有福夫妻外,還有燕子和玲子。燕子和玲子各帶一個曾孫,於22日回陶村,在陶義傢前後呆瞭一個星期。這些天陶義傢人來人往,熱鬧非凡。

  婚禮當晚8點多鐘,陶大壯和劉娟雙雙進入洞房。

  在鄉下,不管年齡大小,娶瞭老婆就算成年瞭,因此大壯心情無比激動,他知道從這天開始就不再是小孩,而是大人瞭。

  15歲的陶大壯雖然生理上與大人沒有多大區別,但對房事僅僅是一知半解。

  上床之後,陶大壯興奮地脫下兩人的褲子,握著鐵棍似的雞巴不停地在劉娟的下面亂捅,卻怎麼都找不到入口。經過十來分鐘徒勞地亂頂之後,慾火中燒的他漸漸冷靜下來,分析肏屄沒有成功的原因。

  就著微弱的月光,他看見劉娟的雙腿隻是微微地張開。用手一摸,光潔的陰部隻有一條細縫,沒有發現可以進入的肉洞。於是他最大限度地分開娟娟的雙腿,掰開她的屄縫,然後跪在她的兩腿之間,握著依然硬邦邦的雞巴,慢慢地向目的地進發。

  真是皇天不負有心人,幾分鐘之後龜頭就進入瞭一個溫暖緊窄然而又乾澀無比的通道,他想這肯定就是女人的屄洞。於是不管三七二十一,用力頂入。隻聽一聲慘叫,極為興奮的他,無暇顧及劉娟的感受,隻是一個勁地往深處猛插,不久雞巴就插到底瞭。一團軟肉不停地吸吮著他的龜頭,強烈的快感使他很快就一瀉如註。

  接著兩個晚上,陶大壯用同樣的方法、同樣的姿勢又肏瞭劉娟兩次,當然也都在她的陰道深處射瞭精。

  28日,即結婚後第四天。早上起來,陶大壯無意中發現穿著短袖汗衫的劉娟的右腋下有顆黑痣,頓時驚呆瞭。因為小時候與妹妹陶娟一起玩耍時,對她的身體很熟悉,她右腋下長瞭顆黑痣他記得很清楚。難道劉娟就是當年失蹤的陶娟,他的親妹妹?

  為瞭弄明白劉娟是不是自己的妹妹,陶大壯決定去一趟劉傢莊。

  早飯後,他把錄取通知書和上高中要帶的東西整理好,同傢人打瞭招呼後就出瞭門。

  因為心裡有事,所以走得很快,不到兩個小時,他就來到瞭嶽父傢。

  在陶大壯不斷追問下,劉有福告訴他,劉娟是他們買來的,並告訴瞭他買劉娟的經過。

  1952年,劉有福夫婦都年近不惑,膝下依然沒有一兒半女。劉有福的婆姨雖然多次懷孕,但無一例外,每次都流產瞭,他們也搞不清楚是什麼原因。

  一天中午,一個婦人抱著一個小女孩向劉傢莊走來。路上正巧碰到要去田裡勞動的劉有福。她問他有沒有人需要小孩,他就把她帶回瞭自己傢。

  從那個婦人的口中得知,這個小女孩是她撿來的,聽說是陶村的,叫娟娟,不知道是不是姓陶,也不知其生日。劉有福夫婦商量後,就把傢裡所有的積蓄拿出來,買下瞭娟娟,取名劉娟。劉娟當時很瘦小,看起來兩歲左右,所以他們就把那天,也就是8月15日作為她的兩歲生日。

  借口去縣城上學,陶大壯告別瞭嶽父、嶽母,失魂落魄地離開瞭劉傢莊。

  不僅失蹤的時間、地點吻合,年齡、名字及身體特徵都明確地告訴陶大壯:劉娟的確是他的親妹妹!這無異於晴天霹靂:新婚的老婆,居然是同胞妹妹,我該怎麼辦?如果讓別人知道瞭真相,我的臉往哪兒擱?就算別人不知情,自己能夠心安理得地與親妹妹以夫妻的身份生活一輩子嗎?

  陶大壯一會兒想,反正除瞭我沒有任何人知曉劉娟是我的親妹妹,就這麼過下去算瞭。就是父母親做夢也想不到,給兒子娶的居然是他們的親生女兒,兒子、兒媳是一對親兄妹!一會兒又想,與親妹妹結婚並生兒育女,於情、於理、於法都說不過去,乾脆從此以後再也不回那個傢瞭。

  思來想去,直到縣城,他也沒有想出解決問題的好辦法。俗話說:舟到橋頭自然直,隨它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