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俊打電話的對象是李記老板。
打通以後,沈俊道:「李叔,是我,小沈,你還有印象吧?昨天中午還跟你聊瞭好一會兒。」
「聽聲音就聽出來啦,咋的?」
「我想請你幫我一個忙,」頓瞭頓後,看著正站在門口發呆的許珠雅的沈俊問道,「你對劉成勇這個人有印象嗎?」
「沒聽過。」
「顯盛建材有限公司的業務主管,就是你經常去送外賣的那一傢。劉成勇這個人又矮又胖,長得就跟曾志偉似的,就是不夠面善。」
「你這樣說我就想起來瞭。」
「是這樣的,我希望下次李叔你去給他們送外賣的時候,你能幫我拍一張照片。照片上面必須要有劉成勇的簽名,就比如他簽名過的檔或者是其他東西。簡而言之,隻要劉成勇寫上他名字的任何東西的照片都可以。」
「你要這個幹啥啊?」
「李叔,你相信我不?」
「我是相信你,但我不曉得咋搞。要不我讓我孫女聯系你吧,她今天中午會過來幫我送外賣,剛好你說的那傢公司有定外賣,要我中午送過去給他們。」
「謝謝。」
「客氣啥,有空過來陪我嘮嗑嘮嗑就好!」
「一定,那就勞煩李叔讓您孫女聯系我。」
「可以啊。」
掛機以後,沈俊自然是在等待著李叔的孫女打電話進來。
可等瞭好一會兒,沈俊的手機也沒有響。
想起李叔孫女是在一傢化妝品店上班後,沈俊就覺得李叔孫女應該是要差不多中午的時候才會去李叔那邊,到時候李叔才會讓孫女打電話過來吧。
想到此,沈俊反而釋然瞭。
過瞭片刻,走到他面前的許珠雅問他中午要吃什麼,說他去菜市場買菜。沈俊對許珠雅的廚藝不熟悉,所以他是直接讓許珠雅做拿手菜。沈俊還說菜可以多買一些,這樣還可以留些剩菜到傍晚吃。許珠雅問沈俊傍晚是不是準備一塊吃晚飯,沈俊則是說必須回去陪女兒吃。他特意沒有提到妻子,一則是不想讓許珠雅難受,二則是他真的不想再提到甚至是想到妻子。
他總覺得假如妻子的出軌物件是公司的人的話,興許此時他妻子正在和奸夫打情罵俏,甚至是在辦公室、衛生間或者是樓梯口瘋狂做噯。
劉成勇曾描繪過類似的場面,所以沈俊才會不由自主地幻想著那樣的場面。
沈俊想打電話給妻子,但又覺得這樣一點意義都沒有。
既然已經出軌,那一次和一百次又有什麼區別?
所以沈俊打算采取表面寬容的政策。
也就是假裝相信他妻子,但暗地裡還是會繼續調查。
因為隻有讓他妻子放松警惕,那他妻子才容易露出狐貍尾巴。這樣要拿到他妻子的出軌證據,進而和他妻子離婚,並獲得女兒的撫養權就簡單多瞭。
許珠雅去買菜以後,沈俊就是坐在沙發上抽煙。
過瞭十來分鐘,沈俊接到瞭一個熟客的電話,熟客讓沈俊幫忙送十臺戴爾中端的筆記本過去。
因為測試系統的穩定性需要些時間,所以沈俊是答應下午三點的時候送到熟客所在的公司,還說價格肯定是接近成本價。
接近成本價當然不可能,畢竟還要店租之類的。
但隻有這樣說瞭,客人才會覺得自己買到瞭實惠,才會變成回頭客。
但就價格而言,沈俊是覺得他這店鋪已經很親民瞭。
隻是受到淘寶京東等電商的沖擊,現在實體店的生意真的是很不好做。
要不是每個月還能有兩三萬的利潤,沈俊還真想把店鋪轉出去,看有沒有什麼更容易賺錢的路子。
就在沈俊準備抽煙之際,一個熟悉的身影卻走瞭進來。
見是以前一塊跑過業務的吳濤,面露笑容的沈俊忙走上前道:「阿濤,什麼風把你吹來瞭,咱們可是有大半年沒見瞭啊!」
「唉!」
見吳濤精神狀態很差,那頭發就跟好幾個月沒有洗過似的,沈俊忙問道:「出什麼事瞭?」
「很煩啊!」
「跟我說說。」
說話的同時,沈俊已經將一根煙送到吳濤面前。
「不想抽,」停頓瞭下後,吳濤還是接過,並自己拿出打火機點上。
招呼著吳濤坐在沙發上後,沈俊還給吳濤泡瞭杯綠茶。
以前沈俊有賣過保險,吳濤那時候是和沈俊在同一傢公司。可能是因為年齡一樣,性格有有些相近的緣故,所以那時候他們兩個就跟好哥們似的。後面沈俊離職創業,吳濤則是升職當瞭公司總監。因為工作環境的不同,兩個人聯系的次數也是越來越少,更別提是見面瞭。所以對於吳濤的突然來訪,沈俊自然是有些搞不懂。更何況吳濤現在的精神狀態真的是很差很差,跟以前那個整天笑嘻嘻的形象完全不同。
見吳濤隻是低頭抽著煙,沈俊便問道:「是不是遇到什麼困難瞭?」
深吸一口氣,並讓煙霧從鼻孔中徐徐冒出後,吳濤道:「我都不想活瞭。」
「要是手頭緊的話,我可以借點錢給你。」
「謝謝,但這次的事和錢無關,」吳濤道,「我是真的不知道該找誰談這事,就好像和誰談都不合適似的。突然想起瞭你,又剛好開車路過這邊,我就進來找你瞭。」
「那你趕緊說,我幫你分析分析。」
「吳子媚,你還記得不?」
「她不是你老婆嗎?」
「是啊,是我老婆,還真是夠操蛋的!」嘖瞭一聲以後,吳濤道,「我跟她認識的時候她職位比我高,後面我升職當瞭總監,她就成瞭我的下屬。在我沒有升職之前,她是不願意跟我交往的。後面升職之後,估計是看我有前途,就跟我交往,之後還順利結婚。我是覺得女人看中男人的地位沒什麼,畢竟這樣生活會更有保障。去年的時候,因為分公司這邊利潤不行,我直接被降薪瞭。起初也沒什麼,但後面她覺得日子過不下去,還說她要去上海那邊上班,說有閨蜜在那邊,已經幫她找好瞭工作。月薪一萬五,包吃包住。因為兒子才兩歲,我當然是不同意去她瞭。但你也知道我對她一直都是言聽計從的,所以最後還是讓她去瞭,兒子則是交給我媽媽帶。起初是沒什麼問題,但後面我發現她所說的閨蜜其實是前男友以後,我和她的矛盾就爆發瞭。」
見吳濤沒有繼續說下去,沈俊便道:「假如你愛她,那你就趕緊叫她回來。等等,她是什麼時候去的上海?去年?」
吳濤沒有吭聲,隻是在用力抽瞭一口煙後點瞭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