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將第一次給瞭我,之後又沒有被其他男人碰過。」
「我是指周四晚上的事,」蘇婉道,「因為被同事灌瞭酒,之後還在大街上莫名其妙醉倒瞭。醒來後呢,我發覺我的屁股都被打腫瞭。不管是不是隔著內褲拍打,至少我的屁股是真的被人摸瞭。如果是女人還好,如果是男人的話,那我不就等於被猥褻瞭嗎?就算我確定自己沒有被侵犯過,但那兒肯定有被碰過。老公,你肯定會覺得我很臟,對不對?」
「這麼和你說吧,一個女人身體臟不臟不是看發生瞭什麼事,而是看到底是不是她自願的。就好比你說的這件事,顯然不是你自願的,所以我當然不會怪你,那你當然還是無比的乾凈。反正就算你真的有被姓侵過,隻要不是你自願的,我都會原諒你的。」
「老公,你對我真好。」
「但如果是你自願的,那我就絕對不會原諒,我會直接提出離婚,到時候你也別想著和我搶佳佳的撫養權瞭。」
「放心吧,我才不是那種隨隨便便的女人。」
「記得和柳曼妮保持距離。」
「老公,你別擔心啦,」吻瞭下丈夫的臉頰以後,蘇婉繼續道,「柳姐確實是一個很隨便的女人,但我是那種自制力很強的女人,不會那麼輕易就被影響的。」
「希望如此。」
說完以後,沈俊還故意打瞭個呵欠。
「老公,想睡覺瞭啊?」
「嗯。」
「我還想跟你聊一下公司旅遊的事呢!」
「好端端的幹嘛旅遊?」
「不是啊,不是每年都有一次的嗎?去年是六月份的時候去的廈門,我還在廈門睡過兩個晚上呢,」蘇婉笑瞇瞇道,「至於今年呀,因為大傢分歧很大,所以討論瞭差不多一周還沒有個結果。我是很喜歡大海,所以我提議去三亞。我聽說那邊還可以潛泳,所以我都打算到時候背個氧氣筒,在水下看一看珊瑚礁什麼的。」
「我不喜歡你去三亞。」
「為什麼?」
「你沒看那些男同事是怎麼說的,他們說很想看你穿泳裝。」
「穿泳裝有什麼問題嗎?又沒有露出不該露的地方。我說老公啊,你的思想真的是太保守瞭。再說瞭,去年咱們一傢三口一塊去小梅沙渡假的時候,我還不是穿著泳裝陪著咱們的寶貝女兒玩沙子?我記得那時候因為我身材好,也有很多男人在盯著我。我還問你會不會吃醋,你說你一點兒也不吃醋,反而很自豪。說看我的男人越多,那證明你越有眼光。要是都沒有男人看我啊,那隻能證明我一點吸引力都沒有,進而證明你的眼光不行。」
沈俊去年確實有說過類似的話。
那時候他的想法很簡單,就是他老婆確實很漂亮,身材也很好,就跟模特似的。也正因為這樣,所以會成為男人的焦點也是理所當然的。再說瞭,隻是被其他男人看一看,又不是被摸被親被幹,那有什麼大不瞭的?
可到瞭現在,沈俊沒辦法再堅持這樣的觀點。
因為註目的男人越多,他妻子被男人勾搭的可能性也就越大,也就越容易出軌。
盡管他確信妻子已經出軌,但他還是不希望他妻子淪為柳曼妮那種隨便哪個男人都可以上的婊子!
微微嘆瞭一口氣後,沈俊道:「要是可以的話,你就別去瞭。」
「一年才一次,而且又不隻是我一個女的,你怕什麼呢?」
「我怕你會發生意外,就像周四晚上那樣。」
「放心啦,旅遊期間是不會喝酒的。」
「那隨便你吧。」
「謝謝老公!你最好瞭!」
因為興奮,蘇婉使勁吻瞭下她丈夫的唇瓣,還用舌頭舔瞭下她丈夫的耳垂。
要是以前,沈俊的浴火會直接被點燃,現在的他卻壓根沒有和妻子歡好的打算。
一想到曾經隻屬於他的地方被其他男人進出,沈俊心裡便是一陣的惡心。
所以沈俊近期的打算很簡單,查明周四晚上他妻子所經歷的事。
如果是他妻子主動出軌,那他會直接提出離婚。
如果是他妻子被動出軌,那他會根據情況再做定奪。
但不管怎麼說,就算他妻子是被動出軌,他也無法接受妻子被其他男人上過的事實。
操他娘的!
在心裡詛咒上瞭他妻子的男人出門被車撞死以後,無比煩躁的沈俊這才閉上眼。
整個晚上,沈俊都在做噩夢。
在夢境裡,他妻子變得和柳曼妮一樣的放蕩,邊和男人瘋狂的同時還邊對著他笑,甚至還勾著手指,邀請他的加入。
也正因為做瞭一個晚上的噩夢,第二天早上醒來的沈俊精神狀態十分的差。
像往常那樣送女兒去幼稚園,又送妻子去公司後,沈俊便開車趕往店鋪。
走進店裡,見許珠雅正在打掃衛生,打瞭個呵欠的沈俊問道:「吃早餐瞭沒?」
「吃瞭一碗餛飩,」頓瞭頓後,許珠雅問道,「老板你黑眼圈怎麼那麼重?」
「昨晚睡眠品質很差。」
「你和老板娘還真是恩愛啊!」
「你想哪裡去瞭,我是真的失眠,不是跟她那個,」坐在沙發上後,沈俊喃喃道,「渾身無力,腦袋發脹,眼睛發酸,我得補眠才行。」
說完,沈俊直接躺瞭下去。
「老板,你這也太誇張瞭吧。我在這邊上班差不多一個月,我都沒有見你這麼憔悴過。該不會是因為昨晚咱們兩個那個,然後你回去之後還和老板娘那個,所以精神狀態才這麼的差?」
「你太小瞧我瞭,一個晚上五六次都沒問題。」
「真的?」
「要不咱們晚上試一下?」
「不要。」
臉蛋一下紅瞭以後,許珠雅忙走開。
在沙發上躺瞭片刻,沈俊忙坐瞭起來。
「小雅,我老婆那條內褲你是不是扔瞭?」
「早就扔瞭,老板你不是說不要的嗎?」
「那沒事。」
說著,沈俊從口袋裡拿出錢包,並從錢包中拿出紙張,紙張上面正是劉成勇寫的勇字。
沈俊原本是打算對比字跡,可惜那條宛如證物般的內褲已經丟瞭。
要是沈俊沒有記錯,他記得自己是有擺在收銀臺上拍過照的。
翻瞭下手機的相冊,沈俊總算找到瞭相應的照片。
對比以後,沈俊發覺兩個勇字的字跡並不一樣。
通過字跡的對比,沈俊是想直接否定妻子內褲上勇字出自劉成勇之手,但他忽然覺得這樣的推論是十分愚蠢的。就好比他在別人老婆內褲上簽字,現在那個人跑來要求他寫上名字。在明知對方是要對比字跡的前提下,沈俊肯定是會故意寫出和平時不一樣的字跡來。
這就意味著,要對比字跡的話,必須找到劉成勇以前寫過的勇字才行!
因為沒有正當的理由進入妻子的公司查看劉成勇的字跡,所以沈俊有些蛋疼。
這時,他想起瞭一個人來。
要是對方肯幫忙的話,那絕對可以確定他妻子內褲上的勇字是不是出自劉成勇之手!
想到此,沈俊便撥出瞭一個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