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懲罰

  張道義捂著自己的耳朵來到瞭醫院,大夫在為他做瞭緊急處理之後問:“你那半個耳朵還在嗎?”

  張道義搖瞭搖頭說:“不在我這裡。”

  醫生說:“如果你現在能夠找到那半個耳朵,也許還能接上成活,但時間長瞭就不行瞭,你能找到嗎?”

  張道義心裡清楚,那半個耳朵被美玲帶走瞭。他搖瞭搖頭說:“找不到瞭。”

  醫生看瞭張道義一眼說:“這麼大年齡瞭還打架,真不知道你是怎麼想的,先住院觀察幾天,等確定沒有問題瞭再說。”

  張道義躺在病床上,腦子裡在不停地回憶剛才的那一幕,他不知道美玲會怎麼做,但他心裡還是存在著一絲僥幸,希望美玲不會報警,因為對一個沒有結婚的女孩子來說,有時候名譽會比生命看得還重要。想到這裡,他那顆慌亂的心稍稍的平靜瞭一些。

  派出所的民警在做完筆錄之後問:“你有什麼證據嗎?”

  美玲把那條被張道義撕爛的內褲和那半個耳朵放在瞭民警面前說:“內褲上有他的臟東西,你們可以化驗。”

  張道義是在醫院被警察帶走的。經過一系列的取證和審問,張道義不得不承認瞭自己的罪行。

  開庭的前一天,美玲把事情的經過告訴瞭父母,她不能再對父母隱瞞瞭,因為隻要一開庭,所有的人都知道瞭,與其那樣,還不如早點跟父母說。

  當美玲的母親聽完美玲的訴說之後,當場就暈倒瞭。美玲和父親急忙把媽媽扶到瞭床上,很長時間之後,媽媽才蘇醒過來,抱著美玲哭瞭起來。美玲的父親在旁邊唉聲嘆氣地說:“禽獸,我上輩子作瞭什麼孽啊!”隨即也抹起瞭眼淚。美玲看著把自己含辛茹苦養大的父母,感覺自己的心在滴血。禁不住也趴在媽媽的身上哭瞭起來。

  最終張道義以強奸罪被判瞭10年,也許對一個犯強奸罪的人來說,量刑有些重,但張道義作為一名校長,天天教書育人,竟然還能幹出這樣喪盡天良的事情,他所造成的惡劣影響是非常大的。鑒於以上這些,法院決定判他10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10萬元,以撫慰受害人。

  正義得到瞭伸張,美玲的心願瞭瞭,但事情還是朝著當初美玲擔心的方向發展著。

  美玲去學校隻上瞭一天的課就再也不去瞭,因為美玲無法再在學校呆瞭,那些平時道貌岸然的所謂謙謙君子們,沒有一天停止過對美玲的議論,好像這個話題在他們心中的位置比教書還重要。有一些老師竟然認為美玲是為瞭錢才去告校長的。當美玲聽到這些議論的時候,她的精神再次被這些人的惡毒言語給強暴瞭。

  宣判結束之後,她給江波打瞭個電話,江波的手機沒有開機,而且在此後幾天裡,江波也一直沒有去學校。

  美玲來到瞭江波的傢裡,開門的是江波的母親。美玲站在門口問:“江波在傢嗎?”

  江波的母親看瞭看美玲,臉上的表情和之前判若兩人。她冷冷地說:“江波現在不想見你。”

  美玲看著這位昔日慈祥的長輩,一顆心如同掉進瞭冰窖。“我能見見他嗎?我隻說幾句話,說完就走。”美玲用近乎哀求的口氣說到。

  “我說過瞭,江波現在不想見你,希望你能理解。”說完就要關門。

  美玲急忙用手拉住門說:“求求你瞭阿姨,就讓我見一面吧。”

  “我說不行就不行,姑娘,請你自重!”江波母親的口氣越來越強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