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

  我沒有死,所以才能把這個故事講出來。

  我沒死的原因是一個人所說的話沒有騙我,那就是洛風。洛風奇跡般蘇醒過來,他在血污中艱難地爬過來,用盡全身氣力將地毯上睡衣的系帶纏繞在我噴湧著鮮血的腕部,喘息著,拼盡最後的力氣爬向窗戶,撞破玻璃跌瞭下去。

  路過車上有人目擊瞭這一事件,十分鐘後,大批警察趕到瞭現場。

  我從死亡線上被搶救回來,清醒後我所記起的第一件事就是:洛風真的愛上瞭我。

  ……

  補充:洛風在送往醫院的路上死亡,35歲韓佐紅因殺人罪被判死刑,立即執行。

  全叔被判入獄二十年。

  ……

  那是三年前的事情,那一年,我三十三歲。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