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才猶豫一下,說:“我想讓他們死!”
他們,自然就是侵犯他老婆,打他孩子的人。
我搖搖頭,“我能理解你的心情,但事情不能這麼辦。”
陳志才臉上有些黯然,馬上又恢復過來,堅定地說:“我要讓他們付出代價,終身難忘的代價!隻要你願意幫我,我這條命就是你的!”
我盯著他看瞭一會,問:“我要你的命,有什麼用?”
陳志才有些著急,“我什麼都能做,什麼都願意做!”
我笑瞭,“我要的不是什麼都肯做的人,你很聰明,應該知道我想要什麼。他們,有幾個人?”
“五個。”
我嗯瞭一聲,“五個人,那你打算讓我怎麼幫你?”
陳志才想瞭想,說:“我不用你出人,隻要你能確保我報仇之後不會有人追究我的責任就可以。”
我再一次笑瞭,陳志才這是打算一個人跟五個人叫板嗎?如果換成高逸還差不多。
“你確定?”
“我確定!”
“那好吧,既然你堅持,那我也沒意見。不過我要先把話說明白,不管你用什麼方法,一旦出瞭人命,或者事情鬧得太大,我不會承認今天我和你說的話,而且還會配合警察抓捕你。隻有你把這件事辦得漂漂亮亮的,我才會幫你。”我說道。
陳志才點點頭,“我明白,我相信在你看到事情的結果之後,一定會有所改觀的。”
“希望如此。”
說完我不再理會陳志才,離開休息室,帶著郭興離開。
郭興跟著我走出一段距離才問:“文哥,談得怎麼樣?”
我說:“還行吧,看陳志才的表現瞭。對瞭,這幾天你先把ktv那邊的事放一放,多留意一下陳志才的動向,隨時向我匯報。”
看下手機,時間還早,我好像也沒有什麼事要做瞭,於是給林微雲打電話,讓她出來找我,我和她已經走到瞭這一步,但是我還沒有專門給她買過什麼東西,剛好趁著現在給她買一個禮物。
大概是林微雲在傢裡等得有些急瞭,才二十分鐘她就找到我瞭,逛街模式開啟。
林微雲和柳萌萌不太一樣,她總能看到各種喜歡的東西,而且不跟我客氣,不過這些東西都不貴,全是些小玩意,什麼發夾、手機貼、小鏡子之類的,最多不過十幾塊錢,至於衣服和包,真的是一眼都沒看,逛瞭一下午也沒話多少錢,零零碎碎的小玩意倒是買瞭不少,整整一大包,全都讓我拎著。
我有些好奇,問道:“你怎麼光挑這些便宜的東西?咱們買件衣服買個包什麼的,不好嗎?”
“不好!”
林微雲背著手看著我,“我就是喜歡這種別人給我花錢的感覺,花錢多少無所謂,我喜歡的是這個過程。”
我有些不理解她的思維,不過既然她這說瞭,那我也沒意見,隻要她開心就好。
到瞭飯點就近找瞭一傢飯店,點菜,突然看到一個熟悉的身影,用力揉揉眼睛,沒錯,就是姚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