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傢,簡單的洗漱過後,我們相擁著倒在床上。
照例的恩愛纏綿後,思沉沉的睡去。可我卻輾轉難眠。想起那篇還沒有看完的帖子,披衣起身,來到書房。
打開電腦後,我點燃一根香煙,找到瞭那篇關於換妻的帖子。
略過性愛場景的描寫,帖子的最後,這個曾經迷茫男人談到瞭婚姻,談到瞭……性與愛。
多少年來,我們都固執的把性愛歸於到愛情的一種表現方式裡去,性和愛的統一就是靈與肉的統一。我們固執的認為這樣的愛情才是完美的。
因為婚姻是私有制的產物,也是私人擁有的一種最直接的體現。其中,包括瞭對於夫妻雙方性愛的所有權,一種不容他人染指的權力。
一對夫妻的結合,無論是從法律還是心理上,都給結合的雙方一種安全感和歸屬感。感情是支撐這樣一種關系的載體和框架,性愛是在這個框架內交流溝通的渠道。最後,通過人倫道德的約束,把性愛囚困在這樣一個框架內,不得有半點的逾越。
但是,為什麼我們不能把性愛看做是像吃飯、穿衣、睡覺、上班、旅遊等等等等,這樣一類的生活行為一樣?隻要我們能堅定不移的深愛著彼此,為什麼不能放飛各自的身心去享受性愛的過程?一夫一妻的制度雖然能帶給人安全感,但這樣的一種制度卻因為缺乏競爭,在過瞭那一段新鮮期後,讓夫妻雙方漸漸的失去對彼此的興趣,造成審美疲勞。
情趣的流失,讓他們逐漸對對方的身體失去之前的熱情和投入,這樣的性和諧嗎?有多少離婚,是因為對千篇一律的生活、對夫妻之間毫無吸引力的身體,感到失望而產生的?為什麼我們不能避免這些的發生。
每個人的內心裡,都存在著追求新奇刺激的心理需要。如果能夠在雙方的控制下,各自放手對性愛的約束,深愛彼此的同時為什麼就不可以讓各自的身體去享受極致的歡愉呢?這樣能讓夫妻雙方產生輕微的失落感,通過有可能失去對方的刺激,激發出夫妻之間曾經的激情。再一次的相互理解、相互溝通、相互吸引,使曾經枯燥如愛情墳墓般的婚姻煥發出勃勃生機,使感情更加牢固。這些不正是我們所渴望擁有的嗎?為什麼不呢?
……
看完整篇帖子的我,滿頭大汗。
雖然明知這樣是不對的,但我卻不知道該怎樣去反駁。反而內心裡有一股隱藏很深的欲望如同被激發覺醒一般,慢慢遊遍全身。如同走火入魔般,我在瘋狂的思考著這個問題。
性與愛的分離,這可能嗎?難道妻子的身體不該就隻屬於我一個人嗎?為什麼一想到思被別人壓在身下,我就激動的渾身顫抖呢?我是在享受這樣的感覺嗎?我能忍受得瞭思被別的男人進入身體嗎?我會把思那嬌媚絕倫的身子讓給別的男人享用嗎?
為什麼……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