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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三、白海市追蹤

  楊悠悠用手機訂瞭最快飛往白海市的飛機票。當天下午叁點二十分,飛機在海灣機場落地,她回到瞭自從離開後就再沒踏足過的城市。這麼多年瞭,她從沒有過回來的念頭,也一次都聯系過她的父親,像壁虎斷尾一樣斬斷的利落徹底,而她的父親也沒有一次找過她,就像他們本該如此。

  重踩故土,她的心情並不輕松,要一次找到所有的因,解決所有的果,她隻希望不要再重蹈覆轍,她隻想給自己一個最明確的交代。

  臨時訂的賓館是安意區裡最靠近順寧二區的普通青年旅社,她將行李整理好以後就徒步朝目的地走去。十幾年的時間,讓這些連排成片的居民樓平添瞭幾分年代感,道路兩旁的樹木舒展著枝椏,翠綠的葉片因夏日的高溫而有些蔫,蟬鳴在西垂的暖陽下依舊鳴嘶陣陣。

  穿過二區,她看見瞭原是小區配套公園的地方被改建成瞭商場。雖不是商圈,但到底是大型居民區裡的重點購物地,尤其是臨近下班時間,人來人往熱鬧非凡。她繼續沿著不算陌生也算不上多熟悉的柏油路往小區裡面走,終於在二叁十分鐘後走到瞭七匹馬公園。

  雕塑上的痕跡記載瞭時間的痕跡,她駐足停瞭一會兒,最後還是決定繞開這裡左拐向上。沿路的圍墻柵欄上爬滿瞭新種的薔薇,粉一片紅一片遠遠不見盡頭,香氣襲人,煞是好看。

  一路走走停停,她一直在記憶力搜尋相似的岔路口,沒過多久她就看見那條疑似記憶裡的小路。它已經被重新整修過,兩旁新建瞭幾棟別墅。現在天還沒有徹底黑下,也看不出別墅裡是否住人。

  她慢慢往裡面走,忽然,聲聲節奏鮮明的音樂與小孩玩鬧的喧嘩從更深處傳來,等她能看見人影的時候,眼前煥然一新的畫面突然取代瞭陳舊的過去,又在恍惚間重迭在一起。

  小廣場不知什麼時候被翻修瞭,增添瞭不少過去沒有的健身器材,還新造瞭半塊籃球場。奔跑玩鬧的小孩把這裡渲染的充滿活力,在列隊排演廣場舞的大爺大媽也著裝統一精神抖擻。地面上新鋪瞭地磚,原來雜草叢生的地方隻偶爾能從磚縫裡冒出幾根,也在踩踏中長不出半分招搖。

  叁兩分鐘後,楊悠悠終於抵達瞭此行的終點。

  高到她大腿的狗屋此時已經被人改造成瞭更加美觀的模樣,幾隻流浪貓在此躥跳,她放眼一看,至少叁隻,一隻白底帶黑斑,兩隻灰貍色,都是成年貓。狗屋洞口旁的兩個盤子裡一個裝滿瞭水,一個裝著半盤貓糧。這幾隻野貓被人喂養慣瞭也不怕人,見人過來就湊上前,人一蹲下它便就地一躺求撫摸,親人的很。

  從這幾隻流浪貓的行為上就能看出曾經接受過人類多麼大的善意,可這裡曾經還住過一個小孩呢,一個活生生的,活得還不如流浪貓的人。

  這裡已經不復當年的蕭瑟,她朝更裡面走去。沿著小廣場圍擋的鐵柵欄也被統一換成瞭新的,沒有瞭那個曾經被她硬撬開的缺口,也沒瞭關於過去的痕跡。她不自禁的嘆瞭口氣,對她來說好像不過是幾天前的事,但實際上已經過瞭很久。

  楊悠悠面朝著林子朝山坡底看,心情有些復雜的皺起眉。

  忽然,一大片五彩斑斕的泡泡順著風飄到瞭她這邊,楊悠悠回過身就看見一個紮著羊角辮的可愛小姑娘正手持著噴泡泡的塑料玩具手槍隨意發射,還有幾個小朋友歡樂的圍著泡泡追逐、嬉笑。

  “阿姨,你在這裡看什麼呀?”一道童音從她的側後方響起,楊悠悠調轉方向低頭看去。一個大約有六七歲大的小男孩在離她兩叁米遠的地方正仰頭看她,“我奶奶說,這裡有大蜘蛛變的怪獸,專抓不聽話的小孩。”

  “蜘蛛變的,那不該是蜘蛛俠嘛?”楊悠悠被小孩童趣的話語引笑,“阿姨是大人瞭,不怕怪獸。”

  “我也不怕。”小男孩說完這句就撒腿跑開瞭。

  楊悠悠順著他跑走的方向看去,剛好從廣場舞裡散場的阿姨大爺們正叁兩成群的終場休息。那個年齡段的人都很健談,尤其是提到關於過去的話題,七嘴八舌下可能就把她想要打聽的事情說的差不多瞭。

  打聽事情需要技巧,也是她的職業必須,幸運的是,廣場舞隊伍裡還真有一個阿姨知道一些當年發生的事,再被其他阿姨大爺們的小道消息零星補充,楊悠悠記憶中缺少的部分一點點完整。

  當年的警察憑借著多方瑣碎的線索真的追查到瞭小孩的母親‘小蕾’,她們就住在叁區順和街道62號叁樓,但當時的‘小蕾’早已經不在傢,傢中隻有她母親一個人。面對警察的上門盤問,小蕾的母親裝聾作啞一問叁不知,再繼續問,她就撒潑打滾嚷嚷著警察冤枉好人,並且從頭至尾都不承認自己的女兒有小孩。

  城裡人之間的鄰裡關系基本都是井水不犯河水,能出門遇見打個招呼聊聊天都算是關系親近的瞭,而那對母女的為人怎麼說呢,看著都不像惹是生非的人,平時跟鄰居們隨少接觸,但也從沒發生過什麼矛盾,所以警察走訪一圈並沒得到什麼像樣的有用消息。進去她傢裡搜,也沒搜出一件半件跟小孩相關的物品。案件陷入兩難,警察招數用盡也拿這樣擅長胡攪蠻纏的人沒辦法,隻能放棄。

  可楊悠悠清楚,警察辦案講證據,還有更關鍵的,就是受害事主是個無權無勢更沒有依仗的小孩。小孩沒死就不算命案,在小孩不肯指正,又缺失環境物證的情況下,哪怕所有人都清楚施暴者不出意外就是小孩的母親,也無法進行最終判定。

  這類案件對警察來說就明擺著是吃力不討好。剝奪小孩母親的監護撫養權嗎?那誰來養這個小孩?抓到小孩的母親判刑嗎?不論公訴還是自訴要由誰來抻這個頭?批評教育也不過是走形式,關個一天兩天教育一頓也就頂頭瞭,畢竟情斷難斷傢務事。警方又合算瞭這對母子的年紀,小孩母親還屬於未成年生子,要認真追究下去這案子就越扯越長,越長越臭。

  最終警察例行傳喚瞭小孩的母親,又在幾番聯系不上及小孩外婆也不認小孩的情況下,隻能選擇把小孩暫時送去瞭福利院。

  福利院收容瞭小孩但也不是無條件的,他們會隔叁岔五派人領著小孩過來敲門,詢問小孩母親的狀況,當然,迎接他們的要麼是閉門羹,要麼就是一通謾罵,到最後直接被潑屎潑尿。福利院裡的工作人員糟瞭罪,情緒自然不好,對小孩的態度明著還行,就不知道背後如何瞭。

  楊悠悠再行追問,那位阿姨卻突然不願意說瞭,像在忌諱著什麼。就連旁聽的人都察覺出不尋常,何況是楊悠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