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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林中三日

  活得足夠久是多久?這一點馬魯蘭達沒說,李再安也不用問,人活過百,無疾而終似乎才能算足夠久,但李再安也沒認為自己會有那麼好命。

  不過他終歸不是信奉上帝的善人,而是將自己的宿命托庇於撒旦的惡魔仆從,上帝顯聖總是為瞭懲罰信徒,而撒旦降世卻總是給信徒加持各種各樣的庇護光環,所以做個惡魔仆從總是要比做個善人活得更長久一些,也就是所謂的好人不長命,禍害一萬年。

  在馬魯蘭達的遊擊隊營地裡,李再安停留瞭三天,畢竟他是被擄過來的,就不能毫無緣由的再被回去,那樣的話,佈倫特不起疑心才叫咄咄怪事。為瞭讓一切顯得順理成章,馬魯蘭達專門安排人到帕克阿去同史皮談判,要求史皮支付兩百萬的贖金,然後他才會放人。

  綁架肉票勒索贖金,這種勾當也是遊擊隊經常幹的,沒什麼值得驚訝的地方。不過史皮拿不出兩百萬美元的贖金,他那裡隻有李再安帶來的一百五十萬美元貨款,其中的五十萬還交給瞭佈倫特。

  錢不夠?沒關系,允許你還價,這就是遊擊隊比較“通人性”的地方,最終,經過三天的談判,雙方將贖金敲定在一百萬美元的準價上。

  李再安無法主導談判的事,他呆在營地的三天裡,就是無聊的四處亂逛,馬魯蘭達也不安排人盯他,任由他四處走動。正是因為這樣,李再安才能對這支活躍在哥倫比亞叢林中的遊擊隊有更深入的瞭解。

  國際輿論加諸在馬魯蘭達頭上的頭銜很多:反政*府武裝頭目、大毒*梟、恐怖分子等等等等,但對於那些人*權組織來說,馬魯蘭達最不可原諒的地方就是他將大批的孩子送上瞭戰場。

  這一點是實情,就像李再安所在的這個營地,進出這裡的遊擊隊武裝有將近四百人,其中有超過四分之一的士兵是十五六歲左右的孩子,而那些為營地士兵提供特別服務的女兵中,更有超過半數都是未成年的女孩子。

  而馬魯蘭達本人,卻對這種不人道的做法有其獨特的解釋,按照他說的,在他帶領下的這些童子軍雖然要參加殘酷的戰鬥,要做一些原本不應該由他們來做的事,但相比起叢林各個部族中成長的孩子們來說,這裡的未成年人死亡率反倒是哥倫比亞最低的,生活待遇上也是最好的。他們不用像普通窮苦人傢的孩子那樣忍饑挨餓,不用擔心被一場隻需簡單治療便能躲過的疾病奪取生命,除此之外,參加他的部隊還能接受一定程度上的教育,還能為傢人掙到一份口糧。他們會明白自己為什麼而活著,也能清楚自己為什麼而死,這便是他在做的事情。

  馬魯蘭達不僅僅是一個高軍事鬥爭的武裝首腦,也不僅僅是個恐怖分子,在哥倫比亞搞瞭這麼多年的武裝鬥爭,他對這個國傢所存在的問題也有自己獨到的見解。

  三天裡,李再安同馬魯蘭達時常會有接觸,甚至經常共同進餐,每到這個時候,兩人都會談論一些類似宏觀的國傢問題。

  按照馬魯蘭達的說法,哥倫比亞自從1938年取得獨立以來,國內經濟曾經盡力過數次高速發展,但從根本上說,國內絕大多數人並沒有能夠從這種經濟增長中得到任何實惠。這一點,從一個數字上就能得到證明:1938年哥倫比亞獨立之始,國內人均收入為294美元,如今,半個多世紀過去瞭,到去年年底,哥倫比亞國內人均收入為354美元,增長不到六十美元。這個數字就說明瞭哥倫比亞國內的赤貧人口在逐年激增,他們的超低收入攤薄瞭原本應該大增的人均收入。

  在如今的哥倫比亞,占人口百分之六十的印第安、歐洲混血種人以及大量的黑人、黑人混血種人缺乏政*治地位。按照憲法的規定,享有選舉權的選民,必須擁有一定數量的私人財產,僅僅是這一條,就將大部分哥倫比亞的赤貧人口排除在公民權之外瞭。而真正在這個國傢上流社會占據主導位置的,當然隻能是那些富裕的白種人,那些西班牙統治者的後裔。所以,歸根結底,哥倫比亞還是沒有從殖民狀態中解放出來,要解決這個問題所能采取的唯一辦法就是革命,革掉殖民者的命。

  而對於李再安來說,他對哥倫比亞的貧富分化問題有不同的見解,實際上,這種見解可以說是基於所有拉美國傢現狀的。

  在李再安看來,包括哥倫比亞在內的所有拉美國傢之所以出現諸如貧富分化、通貨膨脹難以治理這樣的問題,根本原因就在於治理宏觀的支配理論出瞭問題。

  就像巴西,自從軍政*府時代起,歷任巴西利亞政*府都信奉四條經濟原則,首先一條就是“蛋糕論”,包括巴西著名經濟學傢德爾芬 內托在內的一批人都堅定的相信一點,國傢治理經濟,必須首先將經濟這塊蛋糕做大,然後才能考慮如何分配的問題;第二個原則就是“積累優先論”。他們認為,要想把蛋糕做大,就得把經濟增長放在優先地位,就得接受收入分配兩極分化的現實;如果把改善收入分配和提高福利水平作為基本目標,就會影響積累和增長的潛力;第三個原則就是所謂的增長與公平的“不相容性”原則。他們認為增長與公平在一定時期內具有不相容性,所以,必須首先實現經濟增長,社會不公正會在強大的發展動力中逐步消除;第四個原則就是所謂的“滴漏機制”和“溢出理論”。這些所謂的經濟學傢認為,收入不平等對於通過儲蓄促進投資和增長是必要的。富人會把收入中的較高比例用於儲蓄和投資,窮人會將收入主要用於消費支出。一個國傢收入分配越是向高收入階層傾斜,儲蓄率就越高,經濟增長就越快,收入就越會通過市場機制“滴漏”在低收入階層身上。

  這四大原則便是拉美各國普遍奉行的宏觀經濟理論體系,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一套理論實際上與先富帶後富的共同富裕理論大同小異,兩套理論體系都看似可行,說起來都頭頭是道,實際上都天真的近乎愚蠢。李再安很清楚共同富裕的利潤最後會出現什麼樣的結果,所謂的共同富裕路線,實際上就是“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然後餓死那些沒能富裕起來的,最終讓活著的人共同富裕”。

  而在拉美各國,這四大經濟原則所炮制的宏觀經濟理論體系,便隻能帶來一個貧富極端分化的結果,隨之產生的,便是難以遏制的通貨膨脹、在極富人群操縱下的政權跌宕、社會底層人群帶來的恒久騷亂與暴力沖突。

  貧困與不公永遠都是造成社會動*蕩的最直接原因,誰都不要將自己說的多麼高尚,當別人一頓飯花費數千甚至上萬美元,而你一個月的生活費隻有不到一百美元的時候,連自己都養不活的時候,你會做什麼?當你身邊有數百人甚至上千人都與你存在相同不滿的時候,你又會做什麼?當這數百上千人聚集在一起,有人高呼一聲“既然不能體面的活著,咱們就戰鬥至死”,在這個時候,你最可能做的又是什麼?

  可以說,李再安的看法,在一定程度上道出瞭拉美各國目前種種社會問題的根本來由,當然,這種來由隻是經濟上的因素,不包含政*治上的因素,沒辦法,他玩經濟還算有一手,可玩政*治還不到時候呢。

  像類似李再安這樣的說法,馬魯蘭達還是第一次聽到,這種觀點對他來說很新鮮,如果細想的話,也很有道理。李再安沒有用他習慣用的那種階*級劃分法,他口中所說的是利益階層這個詞,那些最先富裕起來並且註定還將繼續富裕下去的人是一個利益階層,他們是這個國傢的真正統治者,任何傾向於普通民眾的政策都必然侵害到他們的利益,所以,他們會反抗,會利用種種手段使這些政策流*產。

  盡管對李再安這個人不怎麼喜歡,但馬魯蘭達卻很欣賞他的見識和眼光,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一個毒*販並不可怕,可怕的是這個毒*販除瞭金錢之外,還有他的人生目標,有他的畢生追求方向,如果同時他還有瞭與這些目標追求相配套的見識與學識,那麼……警察恐怕就阻擋不瞭他瞭。

  放回李再安是在受到贖金後的第二天,他被馬魯蘭達的人縛著雙手、蒙著眼罩,送到瞭一個不知名的地方,當天深夜,佈倫特安排的直升機按照方位找到他的時候,他正茫然不知的睡在一個鱷魚巢穴邊上,如果不是營救者來得及時,他很有可能會成為那隻懷孕母鱷的夜宵。

  這一番變故,令佈倫特對李再安的疑心盡去,他轉而對盜采黃檀木的事情充滿瞭興趣,當然,他心裡想的最多,還是在一個適當的時候,提高從李再安生意中的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