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梅菲斯說,欣佈和凜是昨天早上離開此地,前往陰影谷的,如今四十八小時都沒到就去而復返,很顯然是出瞭大事——至於是甚麼大事,十有八九是和薩瑪斯特有關瞭,但瓊恩也沒有多問,他畢竟是外人,不宜打探太多。
正待告辭,大主教突然又把瓊恩叫住,接著從懷中摸出一柄套著黑色皮鞘的匕首,遞給瞭他。瓊恩莫名其妙地接過,沒搞懂他為甚麼送自己禮物——真要送的話,也該是他這個晚輩送禮吧。對此大主教並沒有多做解釋,「人老瞭,記性不好,差點把這麼重要的事情都給忘瞭,」他含笑看瞭看梅菲斯,「你也不提醒我一下。」
少女不答,俏臉羞紅如火,眉宇間卻盡是喜悅之色,兩隻手在身前無意識地交錯扭著,似乎不知道該怎麼放才好。大主教笑瞭笑,帶著牧師朝著神殿方向走去。直到他們走遠,少女才漸漸恢復常態,至少臉沒那麼紅瞭,「走吧,」她說,主動牽著瓊恩的手,「時候也不早,該回去瞭。」
「嗯。」
時候其實還早,下午四點鐘不到,但這才剛剛二月初,太陽下山早,天地間已經開始籠罩上瞭淡淡的暮色。兩人走出門,反正也不著急回傢,在鎮子裡悠閑散步,看看街上的行人來往,隻覺心情無比放松,「平靜安謐的生活,似乎也不錯,」瓊恩感嘆,然後想起大主教送的匕首還握在手中,「對瞭,艾彌薇,這是甚麼意思啊?」
「是他送你的禮物。」
「我知道,我是問他為甚麼要送我禮物?」
「這個……」少女難得地扭捏起來,「是谷地這邊的一種傳統啦。」
「甚麼傳統?」瓊恩越發好奇。
少女起初不肯說,後來在瓊恩的威逼利誘之下終於招供。原來在谷地十一鎮,有一項古老而有趣的傳統,便是女孩子帶男友回傢,父母如果見到並且滿意的話,便會送他一件禮物,作為認可和祝福的表示。對於梅菲斯來說,父母早就去世,大主教於她亦師亦父,他送出這把匕首,自然就是對瓊恩表示認可瞭。順便一提的是,這種禮物被稱之為「證約」,如果以後雙方分手,證約還是要歸還給女方的。當然,每位父母送出證約時,都是希望它永遠不會有歸還的一天吧。
唔,怎麼不知不覺間,彷佛已經走到要談婚論嫁的地步瞭……
和女性不同,男人對婚姻這種事情,總是抱有本能的畏懼吧。當然瞭,對象是梅菲斯這樣的完美少女,瓊恩倒是沒甚麼不願意的,但總覺得進展還是稍微快瞭點——呃,轉念想想,似乎也不算快,畢竟認識都兩年瞭。根據大陸通行的慣例,過瞭十六歲生日即是成年人,可以婚嫁瞭,提爾教會的法律對此也是認可的。瓊恩今年十七歲,梅菲斯十六歲,完全符合標準。
「這麼想嫁給我啊?」他取笑。
「才,才沒有呢!」少女嬌嗔,「誰想嫁給你啊!」
「真的?」瓊恩故意逗她,「我可是會把你說的話都當真的哦。」
「……討厭!」
「哪,哪,傲嬌瞭。」
「傲嬌?」梅菲斯沒聽懂。
「就是口是心非的意思啦,」瓊恩笑瞇瞇地說,「明明心裡很想,嘴上卻說討厭,這就是傲嬌瞭——就像你現在這樣。」
「哪有,胡說!」少女抗議,「人傢才沒有口是心非呢。」
「果然還是傲嬌。」
「……」
平時英氣凜凜的聖武士,像尋常女孩那樣害羞撒嬌,當真是說不出的嬌美可愛,令人百看不厭。「話說回來,艾彌薇,想娶你可真不容易啊,」瓊恩開玩笑,「你看,第一次上門就被揍瞭一頓。他最後拿出這把匕首的時候,可真把我給嚇壞瞭,心想拳頭就算瞭,沒必要動刀劍吧。不過這傢夥,」他將匕首拔出鞘,銀白色的劍身在夕陽下閃閃發光,瓊恩用手指彈瞭彈,發出清脆聲響,「好像挺不錯的啊。」
「別亂說,」少女正色,「這可是這世上最好的名劍之一瞭。」
「是嗎?」瓊恩略略有些吃驚,「沒看出來啊。」
「你拿來。」
梅菲斯從他手中搶過匕首,朝四周看瞭看,正見某戶人傢的圍墻外有塊大石頭。她反手一擲,也沒見如何用力,匕首便自掌心電射而出,深深沒入石塊中。「怎麼樣?」少女說,上前取回匕首,「別的且不論,僅僅『鋒銳』這一點,在我所見過的刀劍中,就沒有能勝過它的。」
「確實很厲害。」
削鐵如泥,沒石如土,這是傳說中神兵利器瞭,瓊恩沒想到大主教居然會送他這樣珍貴的匕首,倒是頗為意外。不過他畢竟是個巫師,匕首這種東西,對他而言象徵意義大於實際作用,就算再鋒利,真要戰鬥的話,他自然還是會隔得遠遠地扔魔法,難道真握著這不足六寸長的東西去捅人?因此也就不太在意,正打算隨手收起,這時梅菲斯接著說瞭一句話,就讓他不止是意外,而是震驚瞭。
「它是靈器。」少女說。
所謂靈器,顧名思義便是「有靈智的物品」,它有感情,有理智,有邏輯,有知覺,能思考,能學習,能說話,能交流——簡單來說,隻要無視外在的物理形態,你完全可以把靈器當作一個活生生的人(或者其他高智慧生物)來看,乃是魔法物品中最罕見丶最特殊的一類存在。
當然,特別強大的魔法物品(高等神器或者至高神器),基本上也都是有一定靈智的,例如梅菲斯現在佩戴的輝陽護符,碰到奧沃這種亡靈的時候會自動發出警示和聖光,在瓊恩手上全無半點作用,彷佛廢品,而一戴到梅菲斯頸上,立刻就展現出瞭它的真正威力。但這更多是一種因為「屬性」而自然產生的程序,或者說,隻能算是「智」,還算不上「靈」。不過傳說北地有一個名為碎魔晶的神器,不僅能有意識地挑選使用者,還能引誘腐化丶威逼利誘,最終反客為主,控制奴役使用者,這就差不多是靈器的范疇瞭。散提爾堡的那位紫發女統帥歌曦雅,手上的金色重劍,應該也是一柄靈器。
神器未必是靈器,靈器也未必是神器,這隻是兩種不同的分類產物。但通常來說,靈器都是非常強大的魔法物品,就算夠不上神器的檔次,也不會差到哪裡去,某些方面甚至猶有過之。大主教居然拿這種東西當見面禮,那可真是大方。
「不過……這真的是靈器麼?」瓊恩將匕首拿在手裡翻來覆去地看,「它怎麼不會說話?或者唱首歌也行啊。」
「因為它現在是『空』的。」
「空的?」瓊恩一怔,他自然明白「空」是甚麼意思。靈器之所以有靈智,是因為它們擁有『器靈』,而器靈是由智慧生物(廣義上的生物,包括巫妖丶吸血鬼這種亡靈)轉化而來的。像歌曦雅那把金劍,器靈應該是個老巫師,否則沒道理一眼就能看破瓊恩身上有紅袍巫師的魔法刺青。傳說中的那個碎魔晶,器靈則是七個巫妖,所以有極強的邪惡魔力,一個學徒偶然獲得它,都能夠在北地興風作浪——當然最後還是被正義人士打趴下瞭。而所謂空的意思,就是還沒有器靈,徒具其形,其實算不上真正的「靈器」,隻是具有成為靈器的資格和可能。
「嗯,原本的器靈喪失瞭,一直沒有獲得新的器靈,」梅菲斯解釋,「所以現在是空的。」
「切,白高興一場。算瞭,也無所謂,我正好選擇自己喜歡的器靈——那這柄靈器的屬性是甚麼?」
「龍。」
「……你一定是開玩笑的吧。」
所謂靈器的屬性,就是指它能夠融合甚麼樣的器靈,這並沒有一個成體系的標準,甚至沒有甚麼道理可講。有的靈器屬性要求很寬泛,例如隻要是「人類」就行,有的靈器屬性限定則非常狹窄,例如必須是「年齡在三十歲以上四十歲以下凝成真名的男性半精靈巫師」。梅菲斯說這柄匕首的屬性是「龍」,這個標準倒不算多麼狹窄,但卻難度很高——瓊恩從哪裡去找條龍來做器靈?要知道一旦成為器靈,靈魂雖然永在,軀體卻完全喪失,等於是被徹底囚禁在靈器裡,連幽靈都不如。幽靈就算是被束縛在某個魂器中,還是能夠在附近一定范圍內遊蕩活動的。
「沒開玩笑,它的屬性確實就是龍,」少女聳聳肩,「否則的話,你覺得為甚麼自從前任器靈『碎影』隨著聖卡繆爾女士登入天界後,這都八百多年瞭,它一直還是空的。就是因為合適的器靈太難找啊。」
「我現在明白瞭。」
沒有器靈,靈器的價值就大打折扣,好在原本就是免費得來的東西,不要挑剔那麼多。瓊恩將匕首套入鞘中,別在腰間,隨口問起它的來歷。靈器未必多麼強大,但卻極罕見,論稀有程度比神器還難得,不知道大主教從何處得來的。
「哦,它是特加爾大師鍛造的。」梅菲斯說。
「特加爾大師?不是這個鎮子的名字麼?」
「是啊,這座鎮子就是以他命名的嘛。」
少女解釋說,特加爾是谷地歷史上著名的鑄劍師,生活於距今大約一千一百年前,他曾經遊歷大陸各地,遍訪名傢,兼采所長,熔鑄一爐,最終成為一代大宗師。此地就是他最後定居以及逝世之處,後來建鎮時就以他的名字來命名。時至今日,鑄劍術還是塔瑟谷的一大特長,名聞遐邇,每年八月份的時候,鎮上都會舉辦「千劍展」,屆時會有來自大陸各地的冒險者慕名而來,挑選自己喜愛的武器,是谷地的盛事之一。
特加爾一生鑄劍無數,其中有四柄最為得意,自許為畢生的最高成就,分別以四大元素來命名,即是風之劍丶火之劍丶水之劍和土之劍,都是靈器。他去世之後,這四柄劍分贈給瞭四個弟子,流傳下來。兩百多年後,卡繆爾在此地建立神殿,四元素劍為其所得。卡繆爾將火丶水丶土三劍分贈給三位教會的高階牧師,自佩風之劍。
「你手上這柄,就是風之劍,」梅菲斯說,「風之劍的屬性是龍,卡繆爾女士後來馴服瞭惡龍碎影,將它封入其中,成為器靈,所以它又名碎影劍。」
卡繆爾死後升上天界,順手把碎影也帶上瞭,這柄劍失去器靈,此後一直流傳下來,直至傳到大主教手中,半小時前當作見面禮送給瞭瓊恩。
「唔,那其他三劍是甚麼樣的呢?」瓊恩有些好奇,「也是這樣的匕首?」
「不是,」梅菲斯搖頭,「四元素劍的規格形制都不相同,依次是從小到大排列。風之劍最小,是匕首,火之劍是一柄墨黑色的長劍,水之劍是把金色重劍,土之劍最大,是柄火紅色雙手巨劍。」
金色重劍?
風劍在自己手中,火劍和土劍倒也罷瞭,倒是梅菲斯說到水劍是柄金色重劍,倒是突然讓瓊恩產生瞭某些聯想。重劍又稱「一手半劍」,是一種介於單手劍和雙手劍之劍的武器,並不屬於常見的制式武器,會使用它的人原本就很少——而瓊恩恰好認識某個人,使用的就是金色重劍,而且也是柄靈器。
不過,既然水之劍在提爾教會手裡,應該和散提爾堡的軍事統帥扯不上關系吧,畢竟這兩大勢力根本就是敵對。所以隻是單純的巧合?可是那個叫歌曦雅的紫發女子,和艾彌薇的氣質真的很近似呢,總覺得她們之間,像是有甚麼聯系似的。
還是問一下吧。
「艾彌薇,我在遠山市的時候,曾經遇到一個女人——」
「很漂亮?」梅菲斯打斷。
「呃,還不錯。」
「所以你又看上瞭?」
「……我不是想說這個!」
「哦,那你是想說甚麼?」
「我隻是想問問你認不認識她——」
「不認識,所以不用妄想瞭,我是不會幫你牽線的,」少女哼瞭聲,「有個凜還不夠嗎?」
「……我也不是這個意思!艾彌薇,你偶爾也相信一下我的人品好不好。」
少女格格笑起來,「開玩笑啦,看你急成那樣。嗯,你遇到誰瞭?」
「一個紫色長發的女人,年齡大概二十六丶七歲吧,」瓊恩描述著,發現梅菲斯的臉色微微變瞭,「她自稱是散提爾堡的軍事統帥,名叫——」
「歌曦雅,」少女低聲接口,「你是遇到歌曦雅瞭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