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书库>娶个姐姐当老婆(阴魂)>第三十四節 踏上商道

第三十四節 踏上商道

  出瞭沙漠,果然一帆風順。瓊恩和梅菲斯騎著駱駝沿著商道行走,半夜時分,他們已經看見瞭一個小鎮。不大,稀稀落落大約百馀戶人傢,但因為是位於來往要道上,旅遊業倒是很發達,開瞭好幾傢旅店。

  在沙漠裡折騰這麼久,最後還出瞭這種事情,兩人都很疲倦瞭,開瞭房間各自洗澡休息。瓊恩原本想抱著美人共眠,正好也省下一間房間的錢,但看看梅菲斯的神色,想想還是算瞭。世界上的事情講究循序漸進,不要急於求成。

  隱隱約約地,他也明白一點。在面對人面獅的時候,梅菲斯出爾反爾,那是因為對方以人質相要挾,乃是惡意逼迫,所以她也壓根沒打算傻傻地死守甚麼承諾,否則就是笨蛋瞭;但和瓊恩之間,則是公平交易,彼此情願,談不上乘人之危或者落井下石,瓊恩冒著性命風險幫她取回瞭黎明之石,她允諾把自己給瓊恩,這就不能再矢口反悔,否則等若無賴瞭。

  梅菲斯是個聖武士。聖武士不是笨蛋,但聖武士同樣也不會是無賴。

  想明白這一點,讓他稍稍放下心來,至少不必擔心甚麼時候她突然翻臉,給自己來一劍瞭。但緊接著,瓊恩又意識到另外一個問題:如果自己的這種猜測屬實,那麼也就意味著,梅菲斯和自己在一起,不過是遵守協議,談不上甚麼心甘情願。

  人的願望總是得寸進尺的,若在半個月前,瓊恩大概隻期望能一親芳澤便心滿意足;如今既然已經到手,或者說快要到手,就不免想連人帶心一起都得瞭。

  隻是,世界上有這麼好的事情總會落到自己頭上麼。

  不再考慮這些,他招來一隻隱形仆役,在自己床邊警戒,然後沉沉睡去。很久沒有享受過被褥的柔軟瞭,這段時間在沙漠裡,每晚隻能鉆睡袋,又冷又不舒服。幸好這種日子是已經過去瞭,明天起床雇輛馬車,或者搭個商隊,順著大路直奔博得之門,早早找到那個叫拉沃克的老傢夥完事。

  唯一有點頭疼的,是回來的話還得經過沙漠。好在老族長的羊皮地圖還在自己身上,一回生,二回熟,再走一次也沒甚麼。

  盤算著以後的計劃,又回憶起在哈勞格達斯城中的人面獅神殿裡,那個暗中窺伺丶幫忙的傢夥,不知道到底是誰。雖然他救瞭自己一命,又殺死所有人面獅,似乎是沒有惡意,但這麼鬼鬼祟祟的,也實在令人心中有些忐忑。

  不會是陰魂城派出的監視自己的人吧?

  這個念頭讓他微微一驚。其實對於這次出來送信的事情,從一開始他就覺得隱隱有些不太對勁,其中似乎別有文章;這一路上又迭遭變故,雖然都似乎是偶然意外,但總也未免太巧合瞭些。難道說,佈雷納斯王子打發自己跑這趟腿,其中隱藏瞭甚麼不可告人的秘密?同時還派瞭人在暗中盯著自己?

  可是,自己不過就是個很普通的小角色,在陰魂城這種強者雲集的地方,完全排不上號,有甚麼理由會被關註呢?是自己的穿越者身份被發現,還是修習內功減少睡眠的能力被註意,或者是能無差別抵抗神術的特異體質引起瞭好奇?

  瓊恩在黑暗中皺起眉頭,躺在床上,看著天花板。他不喜歡這種被他人掌控的感覺,他期望能自由自在地選擇自己的命運——好吧,其實瓊恩也不知道自己的命運應該是甚麼樣的,所以其實也談不上如何選擇,但至少他不喜歡被別人掌控。

  沒有人會真的甘心做一顆棋子的。但甘心不甘心是一回事,能不能擺脫又是另外一回事。這個世界雖然未必是完全的叢林法則,弱肉強食的道理卻是永遠通行的,任何道理都不必講,唯有力量才是根本。便以瓊恩自己而論,就算他察覺這其中有蹊蹺,就算他不甘心被別人安排,難道他還能拒絕佈雷納斯王子,難道他還能不服從指令?至少目前瓊恩是絕對不敢的。

  他思索著,然後漸漸睡去。當他再次醒來的時候,窗外已經微微發白,開始有車馬動靜傳來,大概是有人已經急匆匆地上路瞭。

  「早。」瓊恩對梅菲斯說。

  「早。」女聖武士回答,她的神情平淡,一如往常,但瓊恩還是發覺她的眼睛微微有些紅腫的跡象。不明顯,但仔細看可以看得出來,她昨晚哭過。

  瓊恩心裡微微有些愧疚,但這種情緒一閃即逝,他或許說不上窮兇極惡,但也不是善良的人。事情既然已經做瞭,就不用再無謂的偽善。好在彼此都是聰明人,有些話題自動避開,大傢都彷佛若無其事。

  既然要去博得之門,兩人便商議怎麼出發。一般而言,這種長途旅行無非兩種選擇,要麼就自己雇馬車,要麼就找個商隊搭順路車。前者花費較高,而且不甚安全;後者人多勢眾,不怕強盜打劫,相對穩妥,而且花費也較低,是較普遍的選擇。

  但梅菲斯帶著黎明之石這種聖物,倘若隨商隊行動,如果被人看見,起瞭覬覦之心,不免又是大麻煩。所以她的意見,是傾向於自己雇馬車。瓊恩也無異議,他還想在路上和梅菲斯多親近些,培養感情呢,自然需要盡可能多的單獨相處的機會,倘若搭商隊的順路車,豈不多瞭一堆電燈泡,礙手礙腳。

  既然兩人意見一致,自然也就照此辦理。他們向旅店老板打聽瞭一下消息,知道這隻是一個小鎮,沒有的方雇馬車。「你們可以先去阿德巴城,」老板熱心地指點著,「到瞭那裡就有雇馬車的地方瞭。」

  但瓊恩翻翻手上的地圖,發現阿德巴城確實是一座大城市,距離小鎮大約一百多英裡的路程,騎馬疾奔大約也得兩天。他們此時身邊隻有兩匹駱駝,這種慢吞吞的生物在沙漠裡自然是優質交通工具,出瞭沙漠就不成瞭。正頭疼的時候,老板又建議說,他店裡正有一支商隊要前去阿德巴城,可以順路搭車。

  也隻能先如此,老板請瞭商隊老板過來。必須說,那個胖乎乎的老板是個標準的黑心商人,他看出瓊恩和梅菲斯都是外的人,對此情形不熟,故意把價格抬得很高。瓊恩和梅菲斯都不擅長跟這種商人打交道,經過一番簡單的討價還價,瓊恩用兩匹駱駝充當路費和一路的夥食費,達成瞭交易,順便給老板一筆小費。

  雖然明知道是吃瞭虧,但瓊恩也並不怎麼在意,他此刻囊中充裕。佈雷納斯王子給的經費還算充足,何況剛剛在人面獅那裡又搜刮瞭一筆。可以說從上輩子到這輩子加起來,他都沒這麼富裕過。

  他們的行李也很簡單,重要的東西都被瓊恩收進次元袋裡去瞭。食物丶水囊丶衣服之類都早就在埃斯考和人面獅的混戰中遺失瞭。幸好他有先見之明,先把裝金幣的包裹直接扔進瞭次元袋,幸免於難。

  隻要有錢,衣食住行都能解決,不是大問題。梅菲斯背著黎明之石,和瓊恩隨商隊出發。看在那兩隻駱駝的份上,商隊老板給他們安排瞭一輛單獨的馬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