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李紀二人上瞭火車才稍稍心定,仍然害怕被抓,看見一個乘警嚇得發抖。那乘警懷疑地看瞭他們幾眼,覺得二人不像壞人從自顧走開。到瞭省城,他們買瞭第二天大早去北京的火車票,在候車室蹲瞭一宿。

  春香忽然間背井離鄉,沒有思想準備,很傷感,晚上什麼東西都吃不下。李瑞龍本來孤零零地出門漂泊很難過,現在有瞭心愛的伴侶,開心地也不想吃東西。他摟住春香,好言勸慰她:“姨媽,你不要哭瞭,今後我會對你很好,每天都不讓你傷心。”

  “你終於得逞瞭,唉,都怪我自己不好!”

  “可不是嗎,呵呵。姨媽,我做夢都沒想到,我們……我們居然真的生活在一起瞭。”李瑞龍笑道。

  “你想得美,我跟你出來一起打工,可不是給你坐老婆的。”春香嗔道,但心裡明白,要想離開李瑞龍,隻怕自己首先要哭死。

  李瑞龍親瞭春香的臉頰一下,在她的耳邊輕聲說:“你現在就是我的老婆瞭,誰也搶不走,我的好姨媽!你要是還不肯做我的太太,我現在就跳到鐵軌上讓火車壓死算瞭。”

  春香靠在李瑞龍的胸膛上,緊緊抱住他說:“你瞎說什麼!我願意的,隻是我比你大這麼多歲,我……我很快就要老瞭,那時你會嫌棄我的。”

  “怎麼會呢!”李瑞龍又是賭毒咒又是發毒誓。

  “瑞龍,我相信你,不要死啊活啊的。今後你要是後悔瞭就跟我說,我不會攔著你找別人,隻是千萬莫要欺騙你的姨媽!”

  “姨媽,我答應你,我絕對不會欺騙你的。”

  春香愉快而幸福地笑瞭,卻緩緩搖頭,嘆道:“我自然相信現在的你,但今後會怎樣,誰也不知道,但願你別忘記我們今晚說的話。再有,你今後不能再叫我姨媽瞭,讓別人聽見不好。”

  “那我叫你什麼?”

  “叫我的名字。”

  “春香?”

  “嗯。”

  李瑞龍從來沒有當面叫過她春香,感覺很不適應,但確實不能再叫她姨媽瞭。他想瞭想,小聲說:“姨媽,我真的不敢今後老是直呼你的名字,並且我們都是逃犯,真名我們就不要再用瞭。你重新給自己取個名字吧。”

  “好主意。我今後就叫……就叫趙曉虹,彩虹的虹怎麼樣?”春香道。

  “好名字。你給我也取個名字吧。”李瑞龍說。

  “好,你叫沈天明吧。”

  他們到瞭北京後,春香找瞭一份餐館服務員的工作,而李瑞龍成為某高校建築工地的工人。他們在街頭專門制造假證件的不法商販那裡,弄來兩張身份證,上面的名字是趙曉虹,沈天明,生日和住址都是假冒。

  二人租瞭一間小屋,開始瞭北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