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瓊崖後,狗攬八泡屎的張某順最重要的任務算是完成瞭。他把目光再次轉移到瞭另一個失蹤的女人,若男,和自己的助手多警官的身上。多警官的事情不是小事。這件錯案如果揭開很可能會得罪很多當時辦案的人。可是不揭又不行。
多多對睞婺講瞭那天在韓某露傢的經過。這件事正好被剛巧到場的張某順聽到瞭。當瓊崖找到之後,張警官終於騰出手來處理這件事情瞭。
“要不要對他們講清楚?”睞婺當時也想動員多警官找上級自首。但是被拒絕瞭。
“沒有這事。”多警官回答說。
像很多交通肇事者一樣,多警官抱有一種僥幸心理。例如,很多中國人不願意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在發生交通事故時,常常因為自己是酒後開車,或者駕駛證件不全等,出事後不是報警,而是逃避。試圖躲過警察的處罰。甚至很多人的車輛上平時掛的便是假牌照,以為這樣監控設備攝錄的都是些不實的資料。警察因沒有掌握車輛信息而無從查找。自己可以逃脫刑事責任。
實際上在科技手段如此發達的今天,如果你沒有進行過專業化的精心準備,肇事者想逃脫罪責越來越難瞭。關鍵是逃逸又被抓住後的出發更加嚴厲。
張某順並不認為多多是兇手,因為他根本沒有動機。再說從現場調查早已得知韓某露是被掐死的,兇手還試圖破壞現場。而多多隻不過剛好去過現場,沒有那麼多的心思。
“一定還有第三者。如果多警官沒有說謊,這個嫌犯便是多多看到的最後進去的那個人。”他想。
多警官這時正在處理一起交通意外,兩輛車發生瞭剮蹭。但是這兩輛車一輛是超級豪車,另一輛是普通轎車。
“你瞎瞭眼瞭?”從豪車裡下來一個肥胖的年輕人,“我的車你知道是什麼牌子嗎?”
“不知道。”普通車裡是一個中年人顯然被年輕人震懾住瞭,顯得非常害怕。“我賠。我賠。”
“你賠!好。大傢都聽見瞭。”年輕人對旁邊圍觀的人說,“我都不要錢,你的保險公司也不會給你全額賠償的。咱們到車行的4S店去。把我的車放到那,你交錢修車完事。”
“別跟他去。”旁邊看熱鬧的人中有好人,“4S店都是宰人店。”
“明明是那個胖子違規啊?”還有人說。
“各修各的不就完瞭嗎。”
“你們懂什麼?雙方都有責任。”豪車車主說,“可是他的破車幾十塊錢便可以修好。我的車同樣損壞卻要花幾十萬塊,你們說這樣公平嗎?”
中年人有些猶豫瞭。他拿不出幾十萬來。
(以下數段可以不看)
另一件事是所謂的汽車‘4S’店的問題。
在中國的這段時間,20世紀末,中國政府幾乎在強制推行一種‘4S’車行(即把賣、修、各種服務集中到一起的一種服務方式)。並且借口不規范關停瞭城市裡的其他修車門市。這便造成瞭一個問題,‘4S’店們事實上實行瞭壟斷,並且利用壟斷欺行霸市,屠宰顧客,攝取大量非法利益,對保險公司和車主造成瞭沉重的負擔。
正確的方法應該是允許其他修車的部門存在,讓他們之間形成競爭,這樣才能保護消費者的權益。那些所謂‘4S店’大力宣傳其他修車部門不誠信,不許其他修車機構存在是一種非法的行徑。政府應該規定,任何車店不得以某車輛曾經在其他地方修理過作為借口進行敲詐,或實行零部件壟斷。
4S店是壟斷,電信行業是壟斷,能源業是壟斷,就連出租車行業也是壟斷。
還是回到我們的故事上來吧。
張某順查看瞭案卷,根據案發現場的分析,試圖還原當時的情況。
根據現場的勘察報告,7時30分左右兇手來到韓某傢中。圖謀不軌,將韓某露推至臥室內,把被褥放到瞭地上後,將被害人雙手鉗至背後,用枕頭捂住面部,隨後將被害人上衣掀到枕頭上,實施強奸。在此過程中,被害人窒息性死亡。兇手隨後對受害者的房間進行瞭翻動,好像是在尋找什麼東西。不排除侵財和報復的原因。
發現被害人沒有反應後,兇手留下早已準備好的,在樓後面撿到的,前一天晚上樓上嫖客扔下的,留有新鮮男性精液的避孕套;戴上手套後,他把煤氣罐搬進女人的臥室。打開閥門,點燃蠟燭,試圖制造爆炸事件破壞現場。臨走前拉開室內抽屜,制造瞭盜竊假象。所有這些都沒有留下指紋。
這在邏輯上是非常混亂的。如果是多多作案,為什麼他會那麼不小心的留下瞭自己的DNA後,卻又非常小心的戴上手套作案?這時戴手套還有什麼意義?
然後,時間不長,這傢主人英生回來瞭。發現瞭女人沒有瞭呼吸後呼喊著跑出瞭房門報警。在這個過程中意外將蠟燭撲滅瞭。所以才沒有發生兇手試圖制造的那場爆炸及火災。
這與多多所說的並不相符。多多說被褥是女人自己放到地上的。也沒有點蠟燭,搬液化氣瓶,開煤氣的情節。相反他證實,當他離開的時候,有另外一個人進入到瞭現場。
這個人是誰?
為瞭履行一個民警的職責,張某順還是將他所知道的向專案組作瞭匯報。結果多多剛穿上的正式警服又要保不住瞭。即便他沒有殺人,警察嫖娼也是不許可的。
多多警官被當做嫌疑犯被刑拘瞭。
在詢問過程中盡管多警官表現正常。但是,預審警官知道,這是精心準備的結果。這種高智商的人殺人後一定反復盤算過一旦被發現,應該怎麼回答預審警官。不過這應該是他第一次殺人。如果是第一次,便一定會有想不全面的地方,有漏洞。遇到這種情況隻要反復詢問便一定會有結果。
“,,”一開始,多多什麼話也不說。
如果嫌疑犯堅持不開口,警察拿不到口供,從而得不到線索,找不到證據。這個案子便不能成立。警察必須放人。可是面對警察咄咄逼人的問話,很少有人能堅持做到這一點。特別是被詢問的人處於人困馬乏,極其需要休息的時候。
在一場馬拉松的審問中,多多出現瞭精神恍惚。他突然發現自己便是那個兇手。
韓某露案發後,媒體連篇累牘的披露瞭大量的現場的信息。當時的多警官對這個案子又特別關心,對那裡又十分熟悉,使得多多好像自己親眼看到瞭現場一樣。
重新勘察現場之後,在現場檢測到瞭多多的DNA。在多多的住所也發現瞭韓某露的東西。韓某露的屍體雖然已經火化。但是當時在她身上發現的精斑樣本經DNA比對,發現與多多的DNA相似度百分之九十九。可以做同一認定。
這是鐵證。
與此同時,英生一直在監獄裡喊冤。現在有瞭新的兇手,對英生的誤判便可以重新考慮瞭。
警察的誤判來自於英生自己的表現。英生到過現場,而且他去瞭每一個房間。那畢竟是他自己傢。這樣當時的場景隻看瞭一眼他便全部印在瞭腦子裡。自己完全不知道那便是犯罪現場。可是警察一問當時的情形,他全都回答出來瞭,而且都非常準確。例如液化氣瓶被搬進瞭臥室,點燃瞭一根蠟燭等。而現場的情況不是兇手很難正確回答的出來。他又剛剛發現老婆亂搞,有動機。這便讓警察誤認為英生就是兇手。
可是同樣的情節多多卻回答不出來,隻能誘供。例如,
“液化氣瓶放到哪裡瞭?”
“我不知道。”
“你怎麼會不知道呢?報紙上都報道瞭。你拿我們當傻子呢?告訴你,你越裝糊塗越暴露你的內心骯臟。是你當時在現場的證明。”
“哦,搬到臥室的床邊瞭。”這件事雖然是他走後發生的,但是由於報紙早就報道瞭,他又十分關心那方面的報道,當然看到瞭。而且留在腦子裡,好像一直如此一樣。
很快‘韓某露被強奸案’有瞭結果。英生並不是真正的殺人犯,被當庭釋放。‘真正’的罪犯交警多多被批捕。隨即對他進行瞭審判。
審判中檢方稱,檢方認為,嫌疑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屬於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辯護律師也相信瞭這種說法,放棄瞭無罪辯護,反倒承認瞭奸殺,要求減輕處罰。他說,鑒於犯罪嫌疑人主觀故意程度不深,臨時起意,且帶有偶然性;犯罪情節比較嚴重,而非特別嚴重,且歸案後自願認罪、如實供述,有悔罪表現,建議應當從輕處罰。
檢方認為犯罪嫌疑人沒有主觀殺人的故意,因此指控犯罪嫌疑人強奸致人死亡,而非強奸、故意殺人。
原告代理律師認為,檢方未指控犯罪嫌疑人故意殺人,也許是出於考慮死亡是在兩個人爭論嫖資的過程中發生的。但他認為犯罪嫌疑人應構成強奸罪和故意殺人罪兩項罪名。首先,被告人是導致被害人窒息性死亡的直接原因;其次,在作案後發現被害人沒有瞭反應,被告人沒有采取任何補救措施,采取放任態度。造成被害人死亡,幾個傢庭破裂的後果。此外,被告人意圖制造爆炸,破壞犯罪現場。雖然這一意圖由於男事主的回傢這一偶然的因素的出現而未能實現。但其主觀意圖仍然存在。
法庭上,辯護律師提交瞭被告人立功受獎的證書,認為被告人做協警、交警期間表現都非常好,曾經立過功。歸案後能如實供述,主動交代瞭作案過程,使案件中很多存疑且不好查清的環節得以厘清,情節屬於比較嚴重,建議從輕判罰,“量刑上可以是有期徒刑14年,最重是無期。”
對此,原告律師表示,被告人作為警察知法犯法,工作崗位上的立功表現不能作為此案從輕判決的條件;此外,被告人如實供述是歸案後在大量證據面前做出的,“有這麼多直接證據證明你犯罪,在這些證據面前不坦白也不行。”主控方認為,此案量刑不適合在附加條件上計算刑期,“這個案件不在減輕量刑規范范圍內,不應該像在菜市場討價還價一樣計算刑期”。
雖然多警官自己沒有承認殺人,但是他的律師替他承認瞭。在高壓下為瞭生存,中國律師的操守很值得懷疑。
幸好,張某順又發現瞭更多的線索。
“韓某露的所有材料都檢查過瞭沒有?”張某順問文件保管員到。
因為多多案已經交法院瞭,為瞭避嫌,一般人並沒有繼續查看證據的資格。可是作為這個案子的最初揭發者,又是警察,所以張某順還有這個權利,在完全與案子分離前再梳理一遍。他就是那種無事忙,正好最近又沒什麼事。要飯的美女一直沒有進展,3D男人傢的狗好像少瞭一隻,都是些無關痛癢的事情。對多多案的疑慮是他目前最大的可懷疑對象。
“這個女的有一本日記,因為裡面色情的東西太多,粗查瞭一下,沒有發現什麼重要的內容。大傢都怕別人笑話,被掃黃運動所牽連,不願意仔細研究。都隻是草草的瀏覽瞭一下。沒有發現有價值的東西。”管理員說。
“再上班我便要離開這裡瞭。現在離下班還有幾個小時。你把它給我。我好好看看。”
沒想到,這一看不要緊,看出個天大的窟窿來。不僅僅是韓某露被害案,以後數個大案皆因此而得到徹底的澄清。其中還包括瞭本市的幾樁超級大案。如國防工程泄密案、邪教組織聚眾傳播案、無辜人員失蹤案、民間企業高端科技被竊案等等等等。
張某順隨手打開瞭一個粉紅色封面的日記本。這是檔案裡的韓某露的日記,據以前的警察說,都快可以當做黃色小說看瞭。所以沒人仔細檢查。
“*月**日”
“今天天氣很好,小旋風過去三天瞭。天藍得好像水晶一樣。。。”
隨即,張某順發現瞭問題的苗頭,於是他仔細的閱讀起這本可以稱作是黃色小說,別人怕受掃黃牽連而不願意看的私人日記來。
“,,傍晚沒事閑逛的時候,真巧,在國際海員俱樂部旁邊我又一次遇到瞭約翰。他還是那麼高大,陽光。帥氣。而且他還記得我,其實我們隻見過一次面。上次一個小偷偷我的手機。是他發現瞭。趕走瞭小偷,並且奪回瞭我的買瘋。為瞭這個買瘋我排瞭好幾小時的隊。而且如果丟瞭我也沒錢再買瞭。我哭瞭。”
‘傍晚應該是暗娼最忙的時候,這時傢裡又沒有人,正是她做生意的好時機。她為什麼反倒要出去白相呢?約翰?海員俱樂部?這兩個名字與這個案件無關,卻都在不久前王子雲撞車案的卷宗中出現過。而且擔當瞭非常重要的角色。’職業習慣使張某順想瞭很多。
“很多人現在不願意去海員俱樂部,因為那裡道路太窄,容易出事故;那裡又有很多好車經過,一旦出事賠不起。特別是以前王子雲案中一輛豪車撞瞭橋墩,聽說還是大官的兒子。車裡還有兩個一絲不掛的女孩,,其中一個還是警察,,而且是一個十分重要的警察。結果這名女警官被清除出瞭警察隊伍。案子卻被一個奇怪的命令禁止繼續往下查瞭。但是接著,更奇怪的事情出現瞭,警方又緊鑼密鼓的往回找這名女警。而且還成瞭他的重要任務。”張某順想,‘這事簡直太有意思瞭。’
(以下數段可以不看)
張某順知道,這時的車輛事故賠償方法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例如有次事故,一輛普通車和豪華車,或者稱作是‘炫耀車’的車相剮蹭瞭。不過對於普通車的車主,同樣的剮蹭這次需要多賠很多錢。因為雖然過失相等,可是另一方是輛豪車。
如果兩個責任人的責任相等,處理剮蹭事故比較普遍的解決辦法是,如果兩車價值相當,則當事人各修各的車;如果一輛是炫耀的豪車,另一輛是普通車,則有可能把兩輛車的修車費合在一起,兩個事主各付一半。如果責任方在普通車,她需要按照豪車的價格進行全賠付。
這顯然是不合理的,因為在路上,每個車輛的路權是一樣的。發生事故時每個路權的賠償份額也應該是平等的。不能因為某輛是炫耀車便逼迫開普通車的一方多付賠款。
你炫耀是你個人的事情,你不會因此享受更多的‘路權’,你自然不能要求對方多賠錢。‘炫耀’的那部分與道路的使用無關,不應在賠償的范圍之內。普通車一方從來買有享受過‘炫耀’,自然沒有義務為‘炫耀’付款。而且,‘炫耀’本身不是正當和必須的行為,不應通過‘賠償’這類的官方手段進行鼓勵。(這兩點很重要)
例如這座城市曾經出現過一輛出租車剮蹭瞭一輛炫耀車。出租車女司機剛學開車,下車連忙道歉,說“我賠,我賠。”
但是豪華車主說瞭,“你賣身賠吧。我這車蹭塊漆都要幾十萬。”
對於這種事情,比較合理的解決方案仍然是各修各的車,如果是普通車的全責,普通車也隻需要賠償炫耀車折合成普通車的那一塊。多出的部分油田自己負責。
開車出現瞭剮蹭,出的事故因過失和其他事故車是一樣的,所以不能因為你的車是炫耀車而逼迫對方多付賠償。你的車的好壞與事故無關,並不會因為你的車貴,事故的程度便更加嚴重瞭,人便可以多死一次。
豪車的生產商每出售一輛車,都要奪取很多非法利益,欺詐出很多遠高於其他車輛的利潤。作為豪車車主你可以自願的被欺騙,被壓榨,但是你無權逼迫其他正常人和你一起被欺騙,被壓榨。
多大的車的什麼部位賠償多少應該有一定的規定,而不管你的車是否是豪車。豪車事故隻能按普通車輛賠,不能把富人應該承擔的責任轉嫁到普通人身上。如果你不是富人,開不起便不要開炫耀車;開瞭就要負責任。
保險公司也不應為此負責。一輛車有其使用的部分和炫耀的部分,出事故時,兩者都有損害,但是,保險公司的普通、基本險隻應負責賠償使用的那部分功能,炫耀的那部分隻能由車主自己承擔。因為豪華的那部分不屬於公路上所有的人都有的,是你自己為瞭炫耀強加的。如果你希望賠償,隻能由自己在自己的保險公司投保特殊險,出事後由你自己的保險公司承擔。其他保險公司不會為個人炫耀而付款。公路上沒有炫耀。
你被生產豪車的公司坑瞭,那是你自己的事情。你不能因此把損失轉嫁到其他人的身上。人傢既沒有‘炫耀’,也不會同意‘炫耀’。
這種做法有助於抑制那種社會的不平等現象,打擊炫耀者的氣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