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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嫖宿幼女」遭惡報

  「嫖宿幼女罪」,存在瞭18年之久的這一條奇葩法律,終於是宣佈要廢止瞭,但距離壽終正寢還有段時間,正式廢止時間是11月1日。但凡讀過點書的、智商正常的,都知道這是一條奇葩荒唐的法律,究竟是怎麼個奇葩法,可能挺多人說不太清,這裡簡單說一說。

  97年之前刑法規定,與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系,一律按強奸罪論處,絕大部分國傢的法律都是這麼規定的。從97年開始,上面的內容作瞭改動,新增設瞭一條「嫖宿幼女罪」。有法律磚傢給出的解釋是,很多賣淫女都是未成年的,生活條件好瞭女孩普遍發育早熟,嫖娼者很難分辨出是否滿14周歲瞭,一律按強奸罪論處量刑過重,司法建設要走向公平公正,所以專門增設瞭這麼一條法律。弱智聽瞭都會這麼理解,跟幼女發生完性關系,不管是不是強迫的,事後給幼女點錢,就不算是強奸瞭唄。磚傢說我不是這個意思,但在這條「嫖宿幼女罪」出臺後,很多時候就是按這個意思判的案。

  後來03年的時候,「兩高」對「嫖宿幼女罪」,又給出一個「確實不知」的司法解釋。簡單說就是如果「嫖宿幼女者」,確實不知道被嫖宿者,是不滿14周歲的幼女,「嫖宿幼女罪」的罪名也不應成立,應當按「嫖娼」來給予處罰。傻子知道瞭也不會說「我確實知」,於是傻子03年後犯瞭「嫖宿幼女罪」時,一句「我確實不知」,也能把罪責減輕到罰點款、蹲幾天拘留。

  當年為何要增設這條法奇葩刑法,原因、背景很復雜誰也說不太清,但讀過點書的、智商正常的也都懂得。網上爆出來的諸多「嫖宿幼女案」,所謂的參與「嫖宿」幼女的人,是什麼的身份,很明顯地擺在那呢!

  咱天朝的當官的、有錢的,為什麼好多都喜歡幼女呢?其中的一個主要原因,是源於迷信思想,認為跟「半熟」的幼女做愛,能發泄出去身上的晦氣,帶來升官發財的好運氣。越是當官的、有錢的越迷信,否則不那位變江湖戲法的王大師,也不會認識那麼多高官、巨富。官場圈、商場圈越來越多的這麼幹,還有「嫖宿幼女罪」以為綠燈,也就形成官、富階層的一大熱衷。有需求就得有供應,針對又是幼女情況特殊,便催促出瞭一種特殊的黑惡勢力,專門為當官的、有錢的,來提供可以「嫖宿」的幼女。比如著名的「永州案」、「永康案」等等,受害幼女都是遭黑惡勢力脅迫賣淫的。

  這些話題不便直白地說太多,說多瞭也成社會論文瞭,還是回到小說情節裡吧。

  吳丹紅七月十五的晚上,被「鬼火紙錢」燒掉瞭半邊頭發,隻好把分頭改成瞭平頭,事後覺得問題並不大,是因在不事宜做愛的日子,做完瞭愛後在外面撒尿,沖見瞭什麼不幹凈的東西,找個「半熟妹紙」來趕走晦氣,也就時來運轉一切平安瞭,因為以前都是這麼幹的。想到瞭沖走晦氣的「高招」,本來他自己就是一個黑社會老大,吳丹紅馬上聯系一個叫印小芳的古惑妹,因為他以前以這種方式沖晦氣時,也不單是為瞭沖晦氣,都是找這個印小芳,為他「介紹」的「半熟妹紙」。

  這個印小芳是廣東人,因在老傢的學校裡,幹瞭多起校園凌虐行為,還拍成視頻發到瞭網上,在老傢鬧得呆不下去瞭,她老爹、老媽也不是通過什麼關系、途徑,把她弄來瞭東關街道的中學讀書。這個印小芳現在已經十九歲瞭,因為連續轉讀過好幾個學校,來瞭東關街道上學,還是在讀高二。以前在廣東老傢就混成瞭學校裡的大姐大,來瞭東關街道跟黑社會攀上瞭關系,很快又混成瞭學校裡的大姐大。混到她手下的不良學生,有男生也有女生,有她所在的高中的,也有附近兩、三所中學的。於是這個印小芳便把校園凌虐行為,升級成瞭帶有借此掙錢的目的性,以毆打、扒衣、拍裸照等手段,專門脅迫傢裡來自沒錢人傢的女生,向類似吳丹紅這樣的人提供賣淫服務。

  校園凌虐行為,如果是在美帝,像咱天朝網上爆出來的很多這類事件,實施暴力者即使是未成年人,大部分都夠判個百八十年瞭,女孩夠在監獄裡玩一輩子黃瓜瞭,男孩夠在監獄瞭被爆一輩子菊花瞭。比如前段時間網上爆出來的,某個在美帝讀書的「二代」女生,習慣性地幹瞭起凌虐行為,結果面臨到瞭十餘條的重罪指控,加一塊最輕要被判處終身監禁。在咱天朝,除瞭那條奇葩的「嫖宿幼女罪」,還有著同樣奇葩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一樣的惡劣行徑換到咱天朝,輕的寫個檢查就完瞭,大不瞭換個學校也就瞭事瞭。當前咱天朝的尤其是初中生裡,校園凌虐事件已成瞭普遍現象,從根上說就是這個原因,而且很多的校園凌虐事件,背後都是帶有更惡劣的目的性的。

  印小芳為吳丹紅「介紹」過多次「半熟妹紙」瞭,這一次卻是因此把吳丹紅坑得跳瞭樓,還連累得王大兵、周曉童被抓瞭進去,具體是咋回事其實誰也說不清。

  吳丹紅半夜裡從五樓跳下去後,最先到場的是「佳園新村」的兩個保安。當時雙腿都被摔斷瞭的吳丹紅,連續尖叫著是鬼把他推下的樓,等隨後周圍的住戶聽到動靜有的跑瞭出來,直到110、120先後都來瞭,吳丹紅一直在尖叫著是鬼把他推下的樓。

  吳丹紅是個涉黑貪官,全東關街道的人基本都知道,這個書生貪官喜歡「嫖宿幼女」,個別人也都聽到過風言風語。於是等他跳樓後尖叫的話傳揚開瞭,迅速升級為瞭一個眾口一詞的驚悚版本——吳丹紅跳樓的這天晚上,是在傢裡「嫖宿幼女」,這回嫖宿的其實是個女鬼,完事兒把他給推下瞭五樓。

  咱中國人本來就喜歡講流言,難得有瞭次講正能量流言的機會,一天的功夫全東關街道的人,幾乎都知道瞭這個驚悚版的流言。其實說的、聽的、議論的人,大部分都並不信,是女鬼把吳丹紅推下的樓,更多是出於瞭幸災樂禍、惡有惡報的心態,當然大多也都帶有一個明確的目的——警告那些想趁「嫖宿幼女罪」正式廢止之前,還企圖幹這一卑劣勾當的人,「嫖宿幼女」會招來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