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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雙烏盆計(4)、烏盆計成

  張晶離開後的一個多小時,下午3點半左右,我來瞭酒店的餐廳吃飯,剛點完瞭菜,張晶給我打瞭電話。

  張晶在電話裡很是歉意地說,他們夫妻這趟來廣州要談的生意,她老公今天終於談成瞭,對方急催著發貨,他們夫妻隻好是明天一早飛去浙江瑞安。他老公給她打來電話,說有急事讓她趕緊回傢,沒來及的說明的就是這件事。因此明天晚上沒法請我,去她廣州的傢裡吃飯瞭,隻能是等我回瞭沈陽後,再請我去她沈陽的傢中吃飯。

  我在電話裡表示瞭理解,隨後跟張晶說,「十一」假期過後,我也要回沈陽瞭,既然碰上瞭預料之外的情況,哪就等都回瞭沈陽再約吧。

  8號晚上的這個飯局,如期所料的提前取消瞭,也就等於是宣告瞭,張晶對我實施的陰謀正式開始瞭,我對她實施的烏盆計也正式開始瞭。

  8號的上午,一個自稱田老板的人,給我打來瞭電話。先在電話裡主動介紹瞭,大前天的時候,也就是5號那天,與我在古玩市場見過,隨後表示要買我手裡的烏盆,開出的價是80萬。

  不用說大傢也想到瞭,這個田老板,正是張晶的情夫麥田。

  8號上午到10號下午,我和麥田在電話裡,經過兩天的討價還價,最終談好瞭價錢,100萬。之後雙方約定,第二天的下午2點,在一傢商業銀行的門前見面,先看錢後看貨,現金、實物當面交易。

  我所要實施的第二個烏盆計,很是順利地正式展開瞭,距離最後的成功,隻剩下瞭關鍵的一步。

  10號的晚上,我嚴密地拉好瞭窗簾,悄悄拿出藏得足夠隱秘的烏盆,裝好瞭原來就是裝這個烏盆的雙肩包內。之後收拾瞭一下隨身物品,將沒用的東西都悄悄扔瞭,剩下的東西主要就是錢瞭,直接帶在身上就可以瞭。

  11號的上午八點多,我背著裝瞭烏盆的雙肩包,出瞭房間下樓退瞭房,然後假裝著等人,坐在酒店一樓的咖啡廳。直接將烏盆帶到瞭身上,當然是要防著遭明確,呆在人群密集的高級場所,是最為安全的選擇。

  在咖啡廳坐到臨近中午,我去酒店的餐廳吃瞭午飯,12點半左右,出瞭餐廳離開瞭酒店。下午1點半左右,我背著裝在背包裡的烏盆,提前到瞭那傢商業銀行的附近。首先躲到瞭暗處,觀察瞭一下周圍,沒有什麼異常情況,假裝是剛到的樣子,站到顯眼處掏出手機,給麥田打去瞭電話。

  麥田馬上接瞭電話,說他已先於我到瞭約定地點,告訴我說他開瞭一輛黑色的「奔馳」,就停在商業銀行的門前,他站在瞭車旁正在等著我。

  沒到約定的2點中,我和麥田順利見瞭面,在銀行錢簡單客氣瞭幾句,麥田讓我上瞭他開來的大奔。

  麥田說在銀行門前不方便,爭得瞭我的同意後,將車開到瞭銀行東側的一條背街。停好車熄瞭火,看瞭看周圍沒什麼人,拎出一個方形皮箱,打開瞭皮箱蓋,交給瞭坐在副駕駛位的我。

  皮箱裡面裝瞭滿滿一箱的錢,都是成捆的百元大鈔,我一見這麼多錢,頓時眼睛就直瞭。有些尷尬地笑瞭笑,掏出一個熒光驗鈔棒,從皮箱裡隨意拿出六捆錢。挨捆數瞭一遍,拿出的六捆錢,每捆都是一萬,用驗鈔棒挨捆驗瞭一遍,每捆錢都是真的。又翻著數瞭數錢的捆數,不多不少,正好是一百捆。

  我先檢查瞭錢沒問題,激動不已地點瞭下頭,將拿出的六捆錢,放回瞭皮箱內,拎過裝著烏盆的雙肩背包,遞給瞭坐在駕駛位的麥田。

  麥田拉開瞭背包拿出烏盆,取出一個鑒定古董的放大鏡,很是仔細地鑒定起瞭真假。我一副激動著急的樣子,掏出瞭煙和打火機,點上一根煙連口地抽著。

  我又續上瞭一根煙,麥田繼續鑒定著烏盆,突然從駕駛位的底下,拿出瞭一個防狼電棍。

  我裝得毫無察覺的樣子,其實是保持著高度警惕,麥田剛拿出來電棍,我便掏出瞭一把帶消音器的手槍,從下面頂住瞭他的軟肋。

  「哥們兒,看完瞭東西是真的,就想玩黑吃黑,太不講究啦吧?不過,東西你已經看瞭,絕對是真的,咱們的這筆買賣,就當是談成瞭吧。對瞭,哥們兒,下回記著,玩黑吃黑,最好是弄把槍!」

  我用槍頂著麥田,逼著他將皮箱裡的錢,倒進瞭我帶來的背包裡,將烏盆留給他,拎起背包開門下瞭車。

  鉆進瞭旁邊的一條胡同,我將玩具手槍,隨手扔到瞭垃圾桶裡,鉆出胡同後打瞭一輛出租車,在廣東省公安廳的對面下瞭出租車,然後走進瞭公安廳附近的一傢賓館,開瞭一個間房住瞭進去。

  我帶著去跟麥田交易的烏盆,就是我手裡的那個真烏盆。帶走瞭錢,留下瞭烏盆,我等於是將烏盆,賣給瞭張晶夫妻及奸夫麥田一夥,但我第二次使的這個烏盆計的重點,也是我認為的高明之處,就是要將烏盆賣給張晶一夥。

  我懂些古董知識,但這個烏盆非常奇特,我完全看不出真假。這個烏盆的原擁有者,是廣州五鼠,明擺著來路不正。如果拿著這個烏盆去賣,不但是短時間內很難賣掉,而且很可能會招來更大麻煩。

  設計將烏盆賣給瞭張晶一夥,即使最後是強行交易的,張晶一夥絕對不敢告我去。他們給這個烏盆出價到瞭100萬,說明這個烏盆的價值超過瞭100萬,我對100萬的價位太滿意瞭,張晶一夥確實得到瞭烏盆,對他們來說也不算吃虧,以後應該不會再找我的麻煩瞭。

  烏盆計順利成功後,接下來要做的,當然是盡快離開廣州。可我今年初倒黴地混沒瞭身份證,現在我冒用其身份證的那位包拯兄,雖然長得跟我很像,我能夠用他的買車票、住賓館,但自是不能拿著別人的身份證,去銀行存100萬的現金,同時也不便帶著巨額現金坐火車。

  在沒有身份證的情況下,如何帶著100萬現金,從廣州回唐山,不算是非常難的事,但也是個不小的難題,關鍵是必須要做到絕對穩妥。在第二個烏盆記成功後,我住進瞭公安廳附近的酒店,是準備先想個最保險的辦法,解決好帶回100萬的現金,然後再唱著得聲歌,穩妥地回唐山老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