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一大清早,因為昨晚兩人共浴後,再一次的交合,而感疲憊不堪,卻因大街上震耳欲聾的鞭炮聲所驚醒。亦妍懶洋洋的翻過身抱住忠彥,結果,撲空!她納悶的起床,環視周圍,也未見忠彥的身影。她趕緊穿上衣褲,快速的梳洗後來到櫃臺,詢問老板娘。老板娘一見亦妍急驚的神色,笑瞇瞇的說:
“小姑娘,你的帥哥,昨夜凌晨三點多就走嘍!不過……他有放瞭一張紙條在我這裡,我拿給你……”
老板娘彎下腰,笨重的水桶腰擠滿瞭小櫃臺,好不容易在抽屜裡,翻出瞭忠彥因匆促而寫下的字跡。
“亦妍,傢人急呼,不忍心吵醒你甜睡,看到此留言後,請速趕回傢,我會再與你聯絡的。愛你的忠彥 留”
亦妍小心翼翼的將紙條摺疊後,塞入皮包。跟老板娘說瞭聲“謝謝”,她步出旅館,走到大街上,攔瞭一部計程車,直駛回傢。
當亦妍一走進大門,來不及將鞋脫掉,就聽見父親喊她的聲音。她幹脆不脫鞋,從玄關直接走去客廳。父親坐在沙發上,攤開報紙閱讀著,抬頭一見亦妍,父親先關心的問:
“昨晚上哪兒去瞭?”
亦妍漫不經心的態度說:“被你氣炸瞭!所以約瞭朋友去迪斯可跳舞。”
父親摘下老花眼鏡問:“跳到天亮嗎?你也太不像話瞭!去,先去吃早餐,吃飽後,我有事要跟你談談。”
亦妍感到一陣不妙,這種感覺就彷佛一個死刑犯,先讓吃飽喝足後,然後再進行槍決。
亦妍也真餓瞭,她不再搭理父親,步入飯廳請女傭端出早餐。她慢條斯理的吃著,心理一直不斷的猜測,父親到底是要跟她說什麼?難道……父親回心轉意瞭?願意接受忠彥,不再阻撓?
用過餐之後,亦妍回房換瞭套粉紅色的傢居服,然後回到客廳,當著父親的面,點燃一根煙,緩緩的吸著。尚天放下報紙,對著亦妍說:“你還記得住在臺中的小叔叔?”
亦妍輕輕的點頭,一臉的疑惑。
“臺北…你是不能再待瞭,我準備送你去小叔叔那裡住,在那裡繼續補習。然後,繼續升學。”
亦妍反抗的喊:“不要!我不離開臺北!要去你自己去!昨晚我打電話給忠彥,他已經澄清瞭事情,那個女人,根本是他的堂妹。你不分青紅皂白的就亂扣罪名,甚至要拆散我們!”
尚天從茶幾的隔層抽屜裡,拿出一疊照片,遞給亦妍。她一接過之後,先看看照片右下角的日期,然後才看照片上的人。又是那個女人!背景是在亦妍就讀的學校。亦妍突然恍然大悟!這個女人……好面熟……好像在哪兒見過!原來,照片的她,也是在學校教書的,亦妍曾多次在校園跟她擦身而過。
亦妍一張一張的看,邊看邊流淚。其間有好幾張都是忠彥跟女人進出賓館的鏡頭。最後一張不太清楚,應該是隔著玻璃窗拍攝下來的。照片中的男女,半裸著,親密的熱吻著對方,就算曝光的照片,也能辨識男的就是忠彥。
看完照片後,亦妍痛哭失聲,任委屈的淚水灑滿整個臉龐。父親遞來一張面紙,坐近她身邊,心疼的擁她入懷。亦妍哭泣的聲音,驚嚇瞭在客廳一旁玩耍的亦然。小弟走到姐姐身邊,用他的小手不斷的拍亦妍的背。
“姐姐……乖,不哭……我打,我打壞人……我打大野狼……”
亦妍被亦然稚嫩的聲音以及可笑的舉動,引發瞭一絲絲的親情,她推開父親轉身看著弟弟,破涕為笑的說:“你知道壞人在哪兒啊?哪有大野狼?”
亦然叮咚叮咚的跑到偏廳,拿起一本圖畫書,又跑到亦妍身旁。
“姐姐看,大野狼,吃小羊,壞壞。”
亦妍發現,異母弟弟亦然竟然愈來愈像哥哥!他簡直就是亦斌小時候的翻版。她那麼長久以來,第一次對亦然表示友好,而弟弟好像很喜歡她似的,見她有反應,一直粘著亦妍說話。
父親見姐弟倆有瞭進一步的溝通與交流,內心實感安慰啊!他催促亦妍先上樓整頓行李,午飯後,他要親自陪同亦妍南下,親自將女兒交付給自己的小弟。
亦妍還在矛盾,她心裡還是舍不得!她真不明白,自己到底是真喜歡忠彥還是因為忠彥像哥哥所以喜歡他。她自己找不到頭緒,摸不著心底深處被隱藏已久的那個封口。那個封口,是否已經成為亦妍一輩子都不敢再開啟的一道心鎖?
車子快速的在高速公路上馳騁,經過瞭中壢、新竹、苗栗,大約兩個多小時之後,司機從中港路的交流道駛出瞭高速公路。
賈尚天的弟弟;賈尚誠,是位忠厚老實的藝術傢。尚誠是位畫匠,他畫瞭大半輩子,卻不見成就。借由尚天的財富,他才得以舒適闊綽的生活。尚誠並未娶妻生子,他太崇尚自由,也不願為瞭喝杯牛奶,而養頭母牛在傢中,更何況,以他的浪漫個性,以及孤芳自賞的心態,他根本供不起一個傢庭的開銷。
尚誠的住宅位於臺中市西區的公寓。當尚天親自將亦妍托付給弟弟之後,囑咐瞭一會兒,留下來一大筆生活費,並且塞給亦妍一張信用卡,以及少許的現金。尚天抵達弟弟的住處不到兩小時,就因為公事又折返臺北瞭。臨走前,他憐愛的拍拍亦妍的頭,然後對著她說:
“要乖,別再讓我擔心瞭,跟著叔叔要聽話,學業為重,知道嗎?”
亦妍點點頭,沒有哭泣、沒有依依不舍,目送爸爸離去。
距離補習班開學的日子,還有一星期。亦妍住進叔叔傢後,並沒有刻意的與他培養叔侄的感情,反而各管各的,除瞭吃飯時間,煮飯的歐巴桑會來煮兩餐,其餘的時間,尚誠都躲在畫室裡作畫,而亦妍趁機熟悉一下臺中市的街道,也順便認識一些新朋友。
初抵達臺中的第二天,亦妍實在忍不住要打電話給忠彥,她一直認為,忠彥應該是愛她的。但是,每當一拿起話筒,腦海裡出現瞭照片上的畫面,她又放棄瞭要跟忠彥“好聚好散”的念頭。
在開學前一天,亦妍對於附近一帶的環境已經熟記的差不多瞭,她終於想起打電話聯絡佩蘭。她從離開戒毒所之後,因為上補習班而忙碌,又忙著與忠彥談戀愛,再加上最近情緒低落,幾乎差點把這位結拜姐姐給忘記瞭!
電話直接打到佩蘭房間的專線號碼,恰巧,接通後正值佩蘭清醒時刻。她們相約在臺中市鬧區的一傢“咖啡·簡餐”的西餐廳碰面。
亦妍萬分雀躍的挑選出門的衣裳,她一定要讓這位結拜姐姐眼睛一亮,而認不出她來。距離幾個月沒見面瞭,多少應該都會有些變化吧!
她挑選瞭這些天瘋狂“血拼”的一件牛仔長裙;上身搭配一件套頭的黑色緊身毛衣;在毛衣外搭上牛仔背心。亦妍用一條碎花佈巾綁在頭上,學習海盜的裝束,將大部份的過肩長發垂在胸前。腳上踏著過年期間剛買的短靴子,如此一來,亦妍看起來,瀟灑中帶點野;野中又多瞭一份柔;柔中又顯示出幾分媚!
當亦妍出現在約定的西餐廳時,惹來一陣的目光與竊竊私語。她環視瞭一周馬上看到瞭正在向她揮手的佩蘭。她們倆一碰面之後,相擁且歡呼!看在其他客人眼中,彷佛是對失散多年的姐妹花呢!
她們各自點瞭飲料之後,互相詢問彼此的近況,亦妍一五一十的說出瞭她和老師談戀愛的事。佩蘭也說瞭些她玩“四號”又被抓進去一次,出來後,她現在不玩四號瞭,改玩別的。因為朋友介紹她玩一些比較古老的玩法;是直接吃的,也不會有癮,充其量藥性過後,會口幹舌燥。
亦妍一聽到“不會有癮”眼睛一亮,內心已開始蠢蠢欲動瞭。亦妍好奇的問:“到底是什麼啊!這麼好的東西,我怎麼從來不知道呢!?”
佩蘭故弄玄虛的暫時不說,朝著亦妍眨眨眼,露出一臉詭異。然後說:“現在才下午,等天一黑,我帶你去一些好玩的地方,到時候你就知道嘍!”
她們倆在西餐廳裡消磨掉整個下午的時間,當天黑之後,喝下午茶的客人也紛紛的離去。佩蘭拉著亦妍,走向櫃臺買過單後,漫步在街上,直接以步行的方式,往佩蘭帶領的神秘之地走去。
當她們走瞭約十分鐘後,在一傢外觀看似很破舊的西藥房門口。佩蘭說:
“你在外面等,我馬上出來!”
三分鐘後,佩蘭笑嘻嘻的亮出手上的一帶藥品,亦妍還是一頭霧水,不過,她暫時不問是什麼,反正,等一下就知道瞭嘛!
佩蘭招來一部計程車,她準備讓亦妍認識一下自己的朋友圈子。當車子停在一間招牌寫上“STORIES”的酒吧後,佩蘭付瞭車錢,拉著亦妍就往地下室走去。
一踏入酒吧內,亦妍馬上就被這裡的裝潢與素質所吸引。夜,雖未深,但是這裡已經聚集瞭幾十個以上的年輕人。而且……每個人看起來都很快樂的樣子!
佩蘭先跟酒保介紹瞭亦妍。酒保是這裡老板,三十來歲不到四十,大傢都叫他“老孫”。亦妍一見老板和藹可親的態度,對這傢酒館更是增添瞭幾分好印象。
老孫帶領她們從吧臺後的側門進入另一個空間。這裡又是別有風味,這是間單獨的包廂,裡面已經有幾位佩蘭的朋友在等待瞭。
佩蘭點名:“小志、阿敏、珊珊、阿飛、毛毛。”
被喊出名字的人都對著亦妍笑,亦妍也趕緊說:“大傢好,我叫小妍。”
幾位年輕人,不到幾分鐘後,就熱絡的彷佛結交幾年的好友。在片刻的交談之後,亦妍終於忍不住拉佩蘭到旁邊說:“你還沒告訴我到底是什麼東西啊!”
佩蘭說:“哦~對!你現在就要吃瞭嗎?”
“不是啦!你說用吞的東西,到底是什麼?怎麼會沒癮呢?”
原來,佩蘭神秘兮兮的說吞食的藥品,就是早期醫學不發達時,為瞭讓臨盆的孕婦減輕自然生產的痛苦,所發明的一種神經麻醉劑。它有很多種,在市面上都被稱之“紅中”或是“白板”。
這種藥品是讓人神智輕微麻痹,而解除因為身體之痛所產生的精神壓力。它讓難產的婦女們,或是因產道窄小、嬰兒過重,而長時間消耗體力與精神的婦女吃的。因為,幾十年前沒有所謂的無痛分娩,也不流行剖腹生產,所以這藥品,在當時的婦產科醫院是不可缺少的。
佩蘭解釋過後,告訴亦妍:“要吃之前,你先想清楚哦~這裡的人都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們……我們在吃藥過後,都在包廂裡開派對,會發生什麼對你越軌的事,這……我無法擔保。因為……在每個人情緒都很振奮的情況下,常常無法控制自己。當然!這個包廂,不會再有外人進入,這點我很肯定!”
亦妍問:“吃一顆藥效有多久?我明天開始上課……”
佩蘭拍拍亦妍的肩膀說:“既然這樣子,今天你就別玩吧!等你周末放假時再來。我們隨時都歡迎你,況且……周末人更多,更好玩,還有一些大學生,也參加我們這種類似瘋狂的性派對。唯一的條件就是,我會親自喂他們吃藥,所以,一般人根本進不來,也無從得知。”
亦妍雖然很想嘗試,但是……無可奈何!明天是報到的第一天,等周末吧!這個周末,無論如何,她要跟著佩蘭一起玩一次從她口中得知的性派對。反正,被炮哥囚禁的日子,男人她看多瞭!如果在這裡,能讓她得到公平的待遇、得到性欲的滿足,那麼……這算不瞭什麼!反正,已經麻痹瞭。在感情的世界裡,自己不斷的跌倒、不斷的受傷,跟這些志同道合的人玩玩,又有何不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