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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篇:一些人和一些事

  1. 桃姐

  桃姐是花名,她既不姓陶,名字裡也沒有任何與「桃」同音的字。

  她出生在沿海小城,祖祖輩輩靠海吃海,以打魚為生。到瞭她這一輩,傢鄉那一帶出瞭禁漁的政策,說是為瞭保護生態環境。為瞭生計,村裡的不少年輕人都離開瞭,桃姐也不例外,跟著同村的姐妹一起來大城市討生活。

  很快,現實的艱辛便擊垮瞭她。她沒怎麼上過學,除瞭走船和幫傢裡人收拾漁貨,便什麼也不會瞭。隨身帶的生活費花光瞭,她沒有錢買回傢的車票,隻好終日流落街頭,靠出賣苦力為生。

  她做過很多工作,洗碗工,服務員,幫廚,保潔,後來她湊錢買瞭一輛三輪車,在街邊做起瞭大排檔的生意。她從小生活在海邊,一手地道的海鮮小炒吸引來不少顧客,其中有不少回頭客都是她的老鄉,他們說離開傢鄉後,就很難吃到這麼地道的美味瞭。

  生意還不錯,她賺瞭第一桶金。但好景不長,她被城管盯上瞭,連車帶工具一並給沒收瞭去,順帶還罰瞭她一筆錢。

  積蓄沒瞭,她的生活又沒瞭著落。此時,和她一起出來的姐妹找上瞭她,說有一份好工作,工作輕松,賺錢還多,隨隨便便工作一個月,就抵得上她在街邊賣幾個月的大排檔瞭。

  那一年,她還不滿18歲。

  盡管本能告訴她這種天上掉餡餅的事不太妥,但禁不住賺錢的誘惑,她最終還是跟著去瞭。結果不出所料,果然是去夜總會當小姐。夜總會的經理,也就是所謂的雞頭,見她年輕貌美身材好,喜歡得不得瞭,細問之下,發現她竟然還是處女,就像撿到瞭寶,立馬給她塞瞭好幾張百元大鈔,先把她留下來再說。

  那個經理對她還不錯,一開始沒舍得讓她出臺,隻是陪陪酒,有毛手毛腳的客人都被他給擋瞭。他說一定要幫她找一個出手闊綽又斯文的好老板,言下之意無外乎——得把她的第一次賣個好價錢。

  經理還說,幹這一行的都得給自己起一個花名,最好別用原來的名字,免得被熟人認出來麻煩。

  桃姐沒見過世面,想不出像樣的名字,她傢鄉除瞭捕魚之外,盛產桃花,她就問經理叫「桃花」行不行,經理說這個名字太土瞭,得洋氣一點,但後來轉念又想,覺得土一點也沒什麼,剛好契合她處女的身份,等把第一次賣掉,再給她改名也不遲。

  於是當即拍板,說就叫「桃桃」吧!

  這就是「桃姐」名字的由來。

  九零年代初,正趕上經濟騰飛的幾年,沿海一帶先下海的,這會兒已經賺得盆滿缽滿,出現瞭不少暴發戶。與之相對應的,物價跟著水漲船高,小姐的身價一天一變樣,以至於桃姐的初夜一直都沒能談好買傢。

  這一天,夜總會來瞭幾個大老板,真正意義上的大老板。

  經理認得他們,為首的叫做方國華,前些年混黑道的時候是個狠角色,為人還算仗義。聽說他這兩年金盆洗手,上岸做起瞭正經生意,成立瞭一個什麼方氏集團,倒也做得風風火火。

  方國華有兩個弟弟,前些年年紀還小,不常出來混,經理隻遠遠的打過幾次照面,沒有打過交道。但像他們這種在夜總會上班的人,天生練就瞭一手識人的好本領,因此他一眼便認出,跟在方國華後面的,是他年齡比較大的弟弟,叫做方國振的那個。

  人群中還有一個身影非常亮眼,是個女生,這不是趙傢的大小姐嗎?他們傢倒臺之後,幾乎很難在外面見到趙傢的人瞭,沒想到,今天竟然跟著方國華一起出現在瞭夜總會。

  經理腦袋很靈光,意識到這是一樁大買賣,於是笑臉迎瞭上去。

  方國華的臉上已經帶瞭很明顯的醉意,他拍瞭拍自己弟弟的肩膀,說今天是自己弟弟大喜的日子,帶他出來見見世面。

  經理嘴欠多問瞭一句,是哪傢的千金這麼有福氣,方國華便借著酒勁,摟著一旁的趙雪說,趙傢大小姐認不認識?從今天起,她就是我方傢的媳婦瞭!

  被他摟著的趙雪皺瞭皺眉頭,卻出奇的沒有反抗。

  經理眼尖,一眼便看出這裡面肯定有貓膩,也沒有多問,直接招呼他們去瞭最豪華的包房。

  安頓好他們之後,經理將桃姐招呼瞭過來,說今天包間裡這幾位,是真正的大老板,你的初夜終於要有著落瞭,去洗洗幹凈,換一身漂亮的衣服,趕緊過來招呼。

  桃姐就這麼稀裡糊塗的加入瞭方國華的酒局。

  她眼力好,不多話,看起來本本分分的,一點也沒有引起方國華的重視。

  幾輪酒下來,所有人都醉醺醺的,方國華大手一揮,對在場的人說,兄弟們一人一個,都別客氣,今天所有的賬都算我的。

  他的兄弟們都是跟瞭他很多年的小弟,他指的「一人一個」,當然是在場的小姐們。

  方國華偷偷將桃姐拉過來,塞進他弟弟方國振的懷裡,對他說:「弟弟,剛才經理跟我說,這個妞兒還是個雛兒,和你一樣,哥哥特地把她留給你,怎麼樣,哥哥夠意思吧?哈哈哈!」

  他一邊說著,一邊摟起一旁的趙雪,拿起桌子上剛開好的房卡,踉踉蹌蹌的離開瞭。

  桃姐訝異的看著被丟下的方國振,現在房間裡隻剩下他們倆,其他人都摟著小姐上樓開房去瞭,唯有方國振一言不發,默默的喝著悶酒,仿佛什麼事都沒有發生一樣。

  桃姐乖巧的摟住方國振的胳膊,問道:「哥,你想去樓上休息一下嗎?」

  2. 方國振

  方國振出生時,他大哥方國華已經7歲瞭。

  從小,方國振便生活在大哥的光環下,大哥仗義,有本事,有擔當,外面的熊孩子們從來不敢招惹他,否則會被他大哥找上門,揍到生活不能自理。

  後來他學瞭物理,知道凡是有光,就必然伴隨著陰影。所以,實際上,他也一直生活在大哥的陰影下。

  大哥的占有欲很強,方國振從小就知道。隻要是他喜歡的玩具,都會被大哥搶走,他也曾據理力爭過,但是回應他的,是大哥明晃晃的拳頭。大哥說,我都幫瞭你這麼多瞭,你的玩具就不能借我玩一下嗎?不要這麼小氣!

  原來我有自己喜歡和在意的東西,也叫「小氣」嗎?

  他看瞭看大哥的拳頭,心說,大哥說是,那就是吧。

  他從小就學會瞭趨利避害,忍辱偷生。

  後來,輪到他7歲時,大哥已經14歲瞭,他們還有一個弟弟,才4歲。

  傢裡發生瞭一件大事,一夜之間,父母不在瞭,大哥成瞭這個傢裡唯一可以依靠的人。趨利避害的天性,讓方國振早早的選好瞭邊,無論大哥去哪裡,他都緊緊的跟在後面,當然是拉著他4歲的弟弟一起。

  再後來,借由亡父亡母生前的關系,方國華投靠瞭趙傢,寸步不離的方國振當然是跟著他一起過去。

  那是他第一次見到趙雪。

  那一年,是1980年,他和趙雪同歲,都是7歲。

  本能的,方國振收起瞭對趙雪的喜歡,因為他知道,凡是自己喜歡的,最終都會被大哥搶走,他相信這個女孩也不例外。

  沒想到,大哥還是對她動瞭心思。

  趙傢傢大業大,幾乎壟斷瞭當地所有的黑道生意,趙雪是趙老板的千金,而當時的方國華不過隻是趙傢的馬仔而已。兩個人身份懸殊,原本根本沒可能走到一起的,直到趙傢在後來的掃黑行動中倒瞭臺。

  直到現在,盡管沒有確切的證據,但方國振仍然懷疑,當年趙傢倒臺,背後和他大哥脫不開幹系。

  那一年,是1991年,他和趙雪同歲,都是18歲。

  方國振因為考上瞭北京的大學而遠走,與此同時,無傢可歸的趙雪被方國華順理成章的納入後宮。一年之後,不知道方國華動用瞭什麼手段,趙雪竟然考入方國振所在的同一所大學的同一個專業,成瞭他的師妹。

  那段時間,兩個人遠在北京,是方國振此生最快樂的時光。

  盡管他還是不敢對趙雪表露愛意,不敢對她有任何越界的行為,但能夠遠遠的看她幾眼,便足以讓他心滿意足瞭。

  沒想到,方國振還是高估瞭大哥的底線。

  兩年後,也就是1993年,那一年方國振讀大三,趙雪讀大二。

  暑假的某天,在方國華的授意下,方國振閃電般的與趙雪完婚。他終於得以牽著自己心愛女人的手,共赴婚姻的殿堂,這本該是一件讓他欣喜若狂的事,但現實卻讓他如墜冰窟。

  婚宴很倉促,那天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喝酒。

  之後,昏昏沉沉的他被帶往夜總會,就是在那裡,他眼睜睜看著剛剛和自己拜完堂的新娘被方國華帶走,他帶走她的時候就當著自己的面,完全沒有要避諱他的意思,從頭到尾都沒將他放在眼裡。

  也是那一天,他結識瞭一個名為桃桃的女孩。

  她是陪酒女,是夜總會的小姐,但卻是一個處女。

  多麼另類的搭配啊?簡直和自己太像瞭,那一天是他的新婚夜,但他同樣是一個處男,而自己的新娘註定要在這一天的夜裡在別的男人胯下承歡。

  他有錢,他大哥在這方面還算大方。

  他知道桃桃缺錢,在那個年代,如果不是缺錢,哪個女孩會出來幹這個?

  方國振對她說,我有錢,這些錢足夠你後半生無虞。但我不要你的身體,我要你留著它,幫我去做一件事,你願意嗎?

  桃姐想都沒想,便同意瞭。

  她也不知道為什麼,也許是他落寞但堅定的身影,也許是他頹喪卻不服輸的氣質,也許是他文質彬彬、唯唯諾諾的外表下,掩藏著的那顆危險而瘋狂的心。

  那一晚之後,方國振秘密將她從夜總會贖瞭出來。他打算將她安插在大哥的身邊,當作自己的心腹和眼線。他不必費心去思考如何將她送到大哥身邊,甚至他都不需要親自這樣做,以大哥的自負和極度的占有欲,他隻要將桃姐留在自己身邊,大哥自然會想辦法將她搶過去,就像小時候那些玩具,以及趙雪一樣。

  他真正需要思考的,是以什麼理由將桃姐留在自己身邊,而不會引起別人的懷疑。當他得知桃姐幹得一手好傢務,並且燒得一手好菜之後,這個問題便迎刃而解瞭,桃姐順理成章的成瞭方國振的管傢。

  他稍微花瞭一點心思培訓瞭她一番,又將她從頭到腳捯飭瞭一遍,盡量讓她和當初夜總會裡那個形象相去甚遠。結果他發現,是自己多慮瞭,他將桃姐介紹給大哥認識的時候,方國華完全不記得曾經有過桃姐這麼一個人。

  再後來,果然如方國振所料,方國華將桃姐要瞭過去,成瞭他的管傢。時間久瞭,方國華終於展現出他貪婪的本性,便在客廳的地板上,強行占有瞭她。

  當他發覺桃姐還是一個處女的時候,對她的身份更加深信不疑,認為她就是從鄉下來的土姑娘。他一方面將她一點一點調教成自己的性奴,一方面,逐漸將傢裡的大小事務全都托付給她,對她沒有半點提防。

  方國振極具耐心,隻在每年桃姐回傢省親的時候,才抽空和她見一面,交換情報,安排下一步的計劃。

  他的復仇計劃,一直蟄伏瞭20幾年。

  他愛趙雪,也愛他的女兒,盡管這兩個女人和他並沒有什麼關聯,但他仍然深愛著她們。如若不是被他發現大哥對雪瑩做的事,他的復仇計劃恐怕還會一直拖延下去,也許永遠都不會有執行的那一天。

  但,當他得知方國華在雪瑩的新婚夜迷奸瞭她之後,他再也等不瞭瞭。

  他聯系瞭弟弟方國興,兩個人商議好計劃,對大哥的車子動手腳,安排桃姐暗中給大哥吃高油高鹽的食物,誘發他的腦卒中,設計好車禍現場,甚至聯系瞭大嫂林寧,讓她尋找大哥的替身……

  一切都在計劃中,隻等林寧確定好替身的人選,就可以啟動計劃瞭。沒想到意外竟然比計劃快瞭一步,大哥竟然真的出瞭車禍,躺在醫院裡的「大哥」竟然被人給調瞭包……

  隻能說,一切都是天意吧。

  3. 趙雪

  趙雪是黑道趙傢的千金,從小驕縱跋扈,目空一切,什麼都不放在眼裡。

  她眼高於頂慣瞭,尋常人根本入不瞭她的眼,因此當他們傢來瞭幾個落魄的癟三的時候,她甚至連正眼都沒有看過他們,隻記得三兄弟為首的大哥,眼神很讓人討厭。

  這種人她見得多瞭。

  後來,她和三兄弟的老二經常在一起玩。他和她同歲,和別人不同,其他人要麼對自己很諂媚,要麼對自己有敵意,總之,就是羨慕嫉妒恨中的一種,但他不同,他表現得很木訥,很冷漠,但又對人很好,從來都不會拒絕自己。

  趙雪很喜歡這個新跟班,因此經常和他一起玩。

  這當然不代表她對他有好感,她隻當他是自己新收的一條忠犬罷瞭。

  沒辦法,方國振實在克制得太好瞭,以至於自始至終,趙雪都沒能明白他的心意,還以為他就是一個呆呆傻傻又好欺負的男孩。

  沒想到,風雲突變。

  在趙雪18歲那年,本來她已經計劃好出國留學瞭,傢裡卻突遭變故。

  一夜之間,曾經讓當地人聞風喪膽的趙傢不復存在,自己也因為傢族有犯罪記錄,被海外名校拒之門外。

  一瞬間,仿佛什麼都沒有瞭,那些諂媚的,敵視的,嫉妒的,羨慕的,統統消失不見,取而代之的隻剩下冷漠和輕視。

  隻有那個男孩,一如既往。

  後來,那個叫方國華的男人闖進他們傢,將一無所有的她帶走,然後在一間窄小閉塞的房間裡,在一張又臟又破的單人床上,將她強行占有瞭。

  她知道他是在侮辱自己,報當年不將他放在眼裡的仇。

  那之後,她又遇見瞭那個叫方國振的男孩,他還是一如既往的拒人千裡,但她看到瞭他握緊的拳頭。

  呵,連你也在可憐我嗎?

  這是讓趙雪最無法接受的,比被方國華侮辱還難接受。

  更讓她無法接受的是,方國華竟然讓她嫁給那個男孩,他的弟弟。

  她恨透瞭他,恨透瞭他們,恨透瞭這一切。

  於是,那天晚上,在夜總會裡。

  她被方國華帶走,帶到瞭樓上的房間。

  那天方國華實在是喝得太多瞭,連路也走不穩,最後還是夜總會的經理親自攙扶著他,上電梯,刷門卡,將已經醉得不省人事的他抬到床上。

  趙雪就跟在他們的後面。

  那經理中年發福,身材矮胖,態度倒是殷勤得很,知道方國華是他惹不起的狠角色,凡事親力親為,累得滿頭大汗。

  最後,他還不忘向兩人躬身,畢恭畢敬的退出房間。

  趙雪冷漠的盯著他,她突然覺得自己的行為很熟悉,當年那個男孩不就是用這種冷漠的眼神盯著自己的嗎?

  於是,她叫住瞭經理。

  經理本來一隻手已經放在門把手上,準備開門出去瞭,突然被趙雪叫住,也不敢造次。他一直聽說這個黑道傢的千金不好惹,因此實在不願意招惹她。

  「你進來,把門關上。」

  趙雪的聲音不容置疑,經理聽話的照做瞭。

  「把頭抬起來。」

  經理照做。

  但接下來的場景可把他嚇瞭一跳,身上的肥肉跟著亂顫,險些站不穩瞭。

  趙雪,那個曾經不可一世的黑道千金,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脫光瞭身上所有衣服,一絲不掛的站在他的面前,毫不吝嗇的展示著她青春動人的胴體。

  「這,這,這……」

  經理已經嚇傻瞭,一屁股癱坐在地上。

  他用餘光看到,方國華醉醺醺的身體,就躺在不遠處的床上,打著呼嚕。

  趙雪步步緊逼,居高臨下,盛氣凌人。

  經理節節後退,直到後背抵在墻上,實在退無可退。

  趙雪問他:「你躲什麼?我長得不好看嗎?」

  「不,不……絕沒有這個意思……」

  經理已經嚇得話都說不完整瞭。

  趙雪用赤裸的腳踩在經理的褲襠上,那裡還是軟趴趴的一坨。

  「真沒用!」

  她說著,就這樣一腳一腳的踩著,經理發出無力的呻吟,完全不敢反抗。

  因此自然而然,他的胯下硬瞭起來。

  趙雪抬起腳尖,踩在他的下巴上,說:「起來,把褲子脫瞭。」

  「這,這……我的姑奶奶,你到底想幹嘛呀?能不能給個痛快!」

  「我想讓你操我,不行嗎?」

  「你別開玩笑瞭,華哥還在那邊躺著呢,借我個膽子我也不敢啊!」

  趙雪將腳趾塞進經理的嘴巴裡,說:「那如果我現在就借你這個膽子呢?」

  經理懵瞭。「你說真的?」

  「你看我像在開玩笑嗎?」

  他看瞭一眼不省人事的方國華,又看瞭一眼面前的趙雪,心一橫,說:「媽的,這可是你自找的!反正得罪瞭你橫豎也是死,不如死得痛快點!」

  說著,他站起身,把褲子一脫,便向趙雪壓瞭上去。

  經理的雞巴比他的人看起來還不中用,沒三兩分鐘,就射瞭,當然是射進瞭趙雪的逼裡。

  很幸運的,方國華一直沒有醒,也就沒有當場釀成慘劇。

  此後過瞭數周,趙雪發現自己懷瞭孕,方國華以為是自己的,方國振以為是大哥的,沒有人對這個孩子的身世產生任何質疑,隻有趙雪自己知道,這個孩子隻是她隨便和一個路人生下的,她連那個男人的名字都不知道,這是她用來報復方國華的手段,如此而已。

  後來,方雪瑩逐漸長大,方國華念在骨肉親情,一直沒有對她有什麼非分的想法。

  直到多年後,趙雪愈發不滿於方國華的控制,瘋狂尋找報復他的方式,於是故技重施,在自己單位裡找瞭一個小鮮肉。為瞭金屋藏嬌,甚至抄襲起瞭方國華對她用過的方法,讓自己的女兒嫁給瞭他。

  就在兩個人打得火熱的時候,不巧這件事被方國華發現瞭,他怒極之餘,也開始對雪瑩的身世產生質疑。

  後面的事你們都知道瞭,方國華在新婚夜迷奸瞭方雪瑩,好在他念在舊情的份上,沒有在雪瑩清醒的時候要瞭她,算是給她留瞭幾分顏面。

  後來雪瑩肚子裡懷瞭娃,這回可是實打實自己的親生骨肉,方國華便收起瞭報復的心思,對趙雪和劉思昂的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索性不去管瞭。當然,他是不是真的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還是另有打算,恐怕隻有他自己知道瞭。

  趙雪對她的女兒一直都不是很親近,拋開性格的原因不談,女兒的誕生本來就是報復的產物,悲慘的命運也已經早就註定。

  至於後來陰差陽錯之下,她和女兒不僅和方國華有過肌膚之親,也和他兒子方傑產生瞭說不清道不明的關系,隻能說造化弄人吧。

  4. 小護士

  小護士的年紀不大,大概介於方雪瑩和方雨蒙之間。

  她的身世並不復雜,唯一特別一點的,是她出生在一個單親傢庭,從小跟著母親一起長大。她父親在她很小的時候就過世瞭,她所有關於父親的記憶,幾乎都和醫院有關,病房,輸液,醫生,護士,空氣裡彌漫的消毒水味道,這些記憶一直伴隨著她,直到她父親離世。

  以至於長大成人之後,她有關於父親的記憶已經逐漸模糊瞭,但對醫院裡的味道還是記憶猶新。

  這大概也構成瞭她後來選擇職業道路的理由。

  除瞭影響瞭她的就業觀,她父親給她造成的另一個影響是,小姑娘從小就對年紀比她大很多的男人有很強的依戀感,也就是俗稱的戀父,這幾乎影響瞭她的性取向和擇偶觀。

  再加上她母親含辛茹苦的生活,讓她對婚姻、生育這件事有本能的抗拒,她從來不渴望婚姻,也不奢望和愛人擁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孩子,她隻想趁自己足夠年輕的時候,盡情的享受生活,不要重蹈父母的覆轍。

  因此,她從高中起就被男人包養,也就不奇怪瞭。

  這和她平時給人留下的印象有很大不同。在媽媽,老師,同學,同事,領導眼裡,她一直都是一個乖乖女,為人熱情,上進,勤奮,努力,對未來充滿自己的規劃,讓人很難相信她在那麼小的年紀就已經被男人包養瞭。學校裡偷偷喜歡過她的男孩子要是知道這些,大概會瘋掉吧?

  包養她的那個男人,正是方國興。

  與其說包養,不如說兩個背負各自秘密的人,因為命運的邂逅,最終走到瞭一起。方國興當時急於擺脫他大哥給他安排的那段婚姻,他不想事事都得受控於大哥,因此急切的想要證明些什麼,尤其是在那個年紀。

  至於小護士,她一直以來的願望就是找到一個大叔般的依靠,這個人必須要溫暖、成熟、有男人味,她不喜歡猥瑣油膩的大叔,也不喜歡那些幼稚得要死的男孩子。她不求名分,也不求金錢,隻求讓自己一直以來都掩藏得很好的戀父癖能得到滿足,僅此而已。

  於是,在一個非常偶然的場合,兩個人命運般的邂逅瞭,並自然而然的走到一起,直到今天。

  小護士至今還記得那一天。

  她在離她傢不遠處的街邊理發店剪頭發,這傢她常來,幾乎從小到大,她的頭發都是在這裡剪的,連她媽媽也是,甚至連她已經過世很多年的爸爸曾經也是這裡的常客。

  剪頭發的老爺爺頭發已經花白,但打理得一絲不茍,他店裡所有的物件都和他一樣,已經上瞭年紀。時光並沒有腐蝕他們,而是像一個精致的匠人,將一切都打磨得恰到好處。

  她記得,那天的陽光很好,光線從窗子外面透進來,剛好打在面前的大鏡子上,反射的光讓她不得不瞇起瞭眼睛。就在這個時候,那個男人推開門,從外面走瞭進來,身上帶著鎏金的陽光。

  他穿得很精致,有點太精致瞭,以至於剪頭發的爺爺和她都很詫異,這個人莫不是走錯瞭地方吧?因為他看起來就像是那種應該去人均消費好幾百塊的高檔理發店的人,而不是隨隨便便推開一間路邊店,走進來剪他的頭發。

  他進來的時候提瞭一個大包,小姑娘從logo認瞭出來,是很貴的名牌包包。

  他走進來,很有禮貌的說:「老人傢,請問這裡可以洗頭發嗎?」

  老爺爺說:「當然可以,不過我正在給這個小姑娘剪頭發,這會兒騰不出手來,熱水器就在那邊,你要是等不及的話,可以自己洗……」

  老爺爺雖然嘴上這麼說,但他本來是想勸退他的,他不認為那個穿著講究的年輕人願意把頭埋在水池子裡,很沒風度的自己洗頭發。

  可他這回看走瞭眼。

  男人將手裡的包隨意扔在地上,然後徑直走到水池旁,打開水龍頭,就這樣撅著屁股彎腰趴在那裡,自己洗起瞭頭發。

  他身上穿著熨燙筆挺的西裝,裡面襯衫的領子束得很緊,他洗的時候將衣領都弄濕瞭,洗發水的泡沫不斷的飛濺到他名貴的西服上,但他看起來毫不在意。

  直到洗完瞭頭,他向老爺爺借瞭一條毛巾擦幹。這時候小姑娘才發現,原來這個男人的頭發比看上去要長瞭不少,而且是自來卷,隻是剛才抹瞭很厚的發膠沒看出來而已。

  他很隨意的甩瞭甩頭發,也不吹幹,便用一根橡皮筋將卷發束起來,在後面綁瞭一個丸子頭,竟然有點可愛。

  他將濕掉的西服和襯衣脫下來,裡面竟然是一件酷酷的短袖衫,他從帶來的提包裡拿出一件皮夾克,很瀟灑的穿上,立刻從一個西裝精致男變成瞭狂拽酷的搖滾男。

  小姑娘好奇極瞭,一直盯著他看,正好迎上他深邃迷人的眼睛。

  這便是兩人第一次相遇。

  後來,那個男人經常會騎著摩托車到學校門口等她放學。她激動極瞭,幾乎當場就要飛撲進男人懷裡,和他深情擁吻。

  但人設不能塌,她還是會很克制的獨自走上一段路,然後在某個無人註意的街角,突然被不知道躲在哪裡的男人拽到一旁,然後坐上他摩托車的後座,一路電閃疾馳,狂奔在傍晚的霓虹裡。

  她終於認識瞭那個男人,知道他是一傢很厲害的公司的高管。

  但她覺得他很分裂,他的一半是西裝革履的精致男,而他的另一半,是放蕩不羈愛自由的浪子。

  她一下子就對他著迷瞭。

  她像是在茫茫大海中抓住瞭和她同頻的鯨魚,她自己又何嘗不是這樣?人前乖乖女,實際上是喜歡大叔喜歡得要命的性癮少女,戀父狂。

  於是,兩個人相伴相依,一起走過瞭許多難挨的日子。少女將自己對父親的迷戀告訴瞭他,她也從男人的嘴裡知道瞭他的大哥,知道瞭他的大明星妻子,也知道瞭那個並不屬於他的孩子。

  所以,當方國興後來找到她,讓她在醫院裡接近方傑的時候,她毫不猶豫的答應瞭。甚至到瞭後來,當她鬼使神差般的和方傑跨過瞭情感和道德的邊界,並逐漸沉迷於其中無法自拔的時候,方國興同樣沒有任何遲疑的默許瞭她。

  因為她就是這樣的一個女孩,喜歡自由奔放,不習慣被拘束,也不想被任何關系所限制和定義的女孩。方國興喜歡並且著迷的,不正是她身上的這一點嗎?

  既然如此,為什麼還要阻止她呢?

  享受純粹的性愛,這又有什麼不對呢?

  5. 方國興

  自方國興記事起,他就生活在一個動蕩不安的狀態裡。

  因為雙親離世,他終日跟著大他三歲的二哥,跟在大哥的後面,四處奔波。

  大哥比他大瞭整整十歲,於他來講,就像一個嚴父,實在沒有什麼同齡人的感覺。

  大哥的控制欲很強,尤其是在他年輕的時候,幾乎絲毫不加掩飾,直到後來才漸漸有所收斂。

  他和二哥都是受害者。

  二哥總是勸他,要聽大哥的話。但年少輕狂的他剛好處在叛逆期,實在很難認同這一點,時常頂撞大哥。當然,每一次都是二哥替他解圍。解圍的方式也很簡單,無非是替他挨上一頓胖揍,每次都被揍得鼻青臉腫,皮開肉綻。

  因此,比起大哥,他更加認同二哥,不僅僅是因為年齡更相近,還因為他們同病相憐。

  他很小的時候,大哥就帶著他們兄弟倆投靠瞭趙傢。他從小耳濡目染,經常看著大哥和那些黑道上的人來往,年幼的他不覺得那些人有什麼不妥,反而覺得很酷。等到他漸漸長大,大哥早就已經金盆洗手,徹底擺脫瞭黑道的身份,他還覺得有些惋惜。剛好那幾年大陸這邊開始流行香港的古惑仔電影,他覺得好男兒就應該浪跡天涯,瀟灑自在。

  90年代,他才十幾歲,有這樣的想法也怪不得他。

  二哥比他整整大三歲,他初中畢業的時候,二哥正好參加完高考。他眼睜睜看著二哥在大哥的安排下去學瞭無聊到死的財務管理,他下定決心絕不能受大哥的擺佈,至少在這件事情上,他不想聽大哥的。

  他喜歡藝術,喜歡音樂和美術,勉強也喜歡文學,他向往詩和遠方,卻萬萬沒想到,大哥因為他的文學功底,讓他去學瞭法律。

  他故意不念書,不想聽大哥的安排,沒想到早就被大哥拿準瞭命門,每當他不聽話的時候,大哥就開始折磨二哥和二嫂,往死裡折磨,有一次甚至用點燃的雪茄煙,當著他的面,扯開二嫂的上衣,燙在她的胸口上。

  他親眼看著二嫂雪白的乳房上,被雪茄煙燙瞭一個巨大的傷疤。

  他慫瞭。他不得不慫。這樣的代價他承受不起。

  但他沒有收起對大哥的恨,反而愈演愈烈,這股恨一直在他的心底燃燒。

  他設想過許多復仇的計劃,他不想隻是簡簡單單的報復,而是一次性的徹底除掉大哥,不給他翻身的機會。

  他的計劃很周詳,隻等一個合適的時機,就可以動手瞭。

  轉機發生在大嫂嫁入方傢之後。他不知道這個和他同歲的女孩子身上,究竟有什麼魔力,但大哥突然變得收斂瞭很多。他的本性依然沒有變,但至少在表面上,他變得謙和有禮,風度翩翩。

  事態緩和瞭。大哥開始將重心放在事業和大嫂的身上,隻要他們兄弟倆做瞭份內事,大哥便很少主動招惹他們。

  他驚訝於發生在大哥身上的變化,於是問瞭二哥,二哥總是緘默不語。直到許多年之後,一次偶然的機會,二哥才頗具深意的對他說,因為大嫂年輕的時候長得很像曾經的某個人。至於具體是誰,二哥怎樣也不肯說瞭。

  方國華結識孫慧穎的時候,方國興的年紀還太小,但那會兒方國振已經勉強能記得事瞭,因此對她的長相有印象。

  大哥和孫慧穎往來的時候,總是避著他們兄弟倆,因此即使是二哥,也隻是有個朦朧的印象,記憶並不深刻。

  孫慧穎是方國華此生唯一的摯愛,他為瞭她,心甘情願去改變一切,哪怕是她的復刻品,於他來講也是同樣重要。但人和人畢竟不同,隨著年紀增長,林寧的樣貌和年輕時的孫慧穎差別越來越明顯,以至於到瞭後來,幾乎很難將兩個人再聯系到一起瞭。

  這時候,方國華的脾氣又變得差瞭起來,甚至開始動手打罵林寧。

  方國興知道,是時候啟動復仇計劃瞭。